南通高新区管委会,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任命倪健忠同志为南通市通州区海洋发展局局长;
任命黄红武同志为南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十一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所长职务;
任命王俊同志为南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十一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任命成春明同志为南通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城南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所长职务;
任命宋洋同志为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任命邓星林同志为南通市公安局通州分局政工室主任,免去其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政治处主任职务;
任命宋宇飞同志为南通市公安局通州分局情报指挥中心主任,免去其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城中派出所所长职务;
任命唐炜同志为南通市公安局通州分局情报指挥中心教导员,免去其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科技信息化大队大队长职务;
任命黄敏捷同志为南通市公安局通州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任命陈勇同志为南通市公安局通州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教导员,免去其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教导员职务;
任命朱锋同志为南通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反恐怖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大队长、川港派出所所长职务;
任命姜重任同志为南通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反恐怖大队)教导员,免去其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教导员职务;
任命赵赛华同志为南通市公安局通州分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任命朱钰泉同志为南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十一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教导员职务;
任命孙在朝同志为南通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城中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所长职务;
任命孙厚亮同志为南通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城中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十总派出所所长职务;
任命钱苏南同志为南通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城中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城中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任命饶玉琪同志为南通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城南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副教导员职务;
任命张威同志为南通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开发区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所长职务;
任命周曙光同志为南通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开发区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任命陈军同志为南通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开发区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白鸽同志为南通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城西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命宋月亮同志为南通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城西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任命陆敏同志为南通市公安局通州分局西亭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教导员职务;
任命贾大鹏同志为南通市公安局通州分局西亭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任命付斌同志为南通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十总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任命魏晓雷同志为南通市公安局通州分局石港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任命施峻同志为南通市公安局通州分局石港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平潮派出所所长职务;
任命陆缘同志为南通市公安局通州分局石港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石港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任命吉春鸣同志为南通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平潮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西亭派出所所长职务;
任命王建国同志为南通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平潮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平潮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任命许剑忠同志为南通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平潮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王小兵同志为南通市公安局通州分局五接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其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石港派出所所长职务;
任命窦佳宁同志为南通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兴仁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任命施海飞同志为南通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川港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任命潘建锋同志为南通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川港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川港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任命纪新荣同志为南通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姜灶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姜灶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任命陈卫宏同志为南通市通州区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挂职);
免去王志伟同志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孙秀玲同志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科技信息化大队教导员职务;
免去沈晨同志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杜建平同志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五接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免去邓志强同志南通市通州区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挂职)职务。
根据《南通市公安机关机构编制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更名为南通市公安局通州分局,有关领导职务自然更名。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