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关于蔡国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南通高新区管委会,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聘任蔡国锋同志为南通市通州区石港中学校长,不再聘任其为南通市通州区金沙中学副校长;
任命张钟权同志为南通市通州区民政局副局长;
任命陈隆汶同志为南通市通州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任命徐辉同志为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张威同志为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骑岸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任命吉春鸣同志为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西亭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西亭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任命严林华同志为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十总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任命严治安同志为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刘桥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任命范谦同志为南通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刘桥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陈伟同志为南通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西亭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邱卫国同志为南通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五接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聘任赵善龙同志为江苏省西亭高级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聘任周玉霞同志为南通市通州区金沙中学副校长;
聘任徐晓颖同志为南通市通州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倪军同志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政委职务;
免去胡清华同志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陆卫东同志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教导员职务;
不再聘任顾锋杰同志为南通市通州区石港中学校长;
不再聘任戴红玲同志为原区管南通市通州区兴仁中学副校长。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