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36233/2024-02675 | 分类: | 卫生、体育\卫生 通知 | ||
发布机构: | 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通政办发〔2024〕20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6-22 | 发布日期: | 2024-06-22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州区进一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014236233/2024-02675 | ||||
分类: | 卫生、体育\卫生 通知 | ||||
发布机构: | 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文号: | 通政办发〔2024〕20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6-22 | ||||
发布日期: | 2024-06-22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州区进一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南通高新区管委会,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通州区进一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州区进一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大力推动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县域医共体)建设,提高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推动构建分级诊疗秩序。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23〕41号)、《江苏省基层卫生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4〕1号)等要求,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深化“三医”联动改革,围绕“县级强、乡级活、村级稳、上下联、信息通”目标,通过系统重塑医疗卫生体系和整合优化医疗卫生资源,推进以区带镇、以镇带村和区镇一体、镇村一体,加快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大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让群众就近就便享有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等健康服务,为健康通州建设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围绕建立分级诊疗制度,通过县域医共体建设,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坚持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创新体制机制,加大财政投入,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引导优质资源下沉,提高全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效率,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和水平,创新医院管理运行、人事薪酬、医保支付、药品供应、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相关领域改革机制,有效破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最终达到医保基金运行高效安全、医疗机构发展健康可持续、卫生队伍稳定受鼓舞、城乡居民健康得实惠的改革预期。
到2024年底,实现区内公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县域医共体建设全覆盖,县域医共体建设的组织管理、投入保障、人事编制、薪酬待遇、医保支付等保障政策进一步完善。
到2025年底,基本建成布局合理、权责清晰、运行高效、分工协作、服务连续、信息共享的县域医共体,县域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明显提升,区镇村三级协同支持关系进一步夯实,镇村两级服务水平明显加强,基层就诊率和住院人次占比逐年提升,县域门诊就诊率,住院率稳定在90%以上,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占比不低于70%,医保基金县域使用效能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三、健全区级管理体制
(一)建立县域医共体建设推进机制。建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分管负责人和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医疗保障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推进机制,明确成员单位部门主要职责,统筹县域医共体的建设规划、投入保障、人事安排等重大事项。
(二)建立县域医共体办公室。成立县域医共体办公室,主要负责执行县域医共体推进机制的决策、协调部门工作、开展考核评估、处理日常事务等。县域医共体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办公室分管负责人兼任,副主任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医疗保障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县域医共体办公室下设人力资源、绩效考核、财务运行、医疗质量、医保资金、信息数据、药品耗材、后勤安全、医防融合、医教科研“十大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指导县域医共体人才队伍建设,统筹人员上挂下派等工作;绩效考核管理中心负责县域医共体人员工资核定、绩效考核等工作;财务运行管理中心负责指导县域医共体财务管理工作,专项资金安排建议及监督使用,监管县域医共体运行情况;医疗质量管理中心负责指导县域医共体医疗质量同质化发展,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医疗安全水平;医保资金管理中心负责统筹监管县域医共体医保资金使用;信息数据管理中心负责推进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应用,统计分析、监测评估县域医共体运行数据;药品耗材管理中心负责指导县域医共体内部做好用药目录衔接,加强药品、耗材合理规范使用管理,推进药械精细管理水平高效提升;后勤安全管理中心负责指导县域医共体消毒供应等后勤资源共享,履行行业后勤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职责;医防融合管理中心负责县域医共体医防融合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医教科研管理中心负责指导县域医共体医学教育、科技项目垂直化管理工作。中心人员由相关部门职能科室抽调人员组成,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任相关管理中心负责人。
四、构建县域医共体服务体系
(一)组建三大县域医共体。以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平潮中心卫生院为牵头医院,全区公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成员单位,组建三大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允许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根据双向需求和发展实际适时动态调整。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县域医共体建设。基层医疗单位负责承担区域内急危重症及常见多发病的诊疗、健康管理、医防融合、疑难病症的上转等工作任务;鼓励不同县域医共体之间相互配合、协调发展,疑难危重患者优先转至区域内有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充分尊重患者就医自主选择权。
组建区域内三大医疗卫生共同体服务体系。
1.区人民医院医共体。由区人民医院牵头,联合区第二人民医院(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甲中心卫生院、石港中心卫生院、二甲镇卫生院、石港镇卫生院、兴仁镇兴仁卫生院、兴仁镇四安卫生院、十总镇骑岸卫生院、西亭镇卫生院、东社镇东社卫生院、兴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下辖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组建人民医院医共体。
2.区中医院医共体。由区中医院牵头,联合十总镇十总卫生院、东社镇五甲卫生院、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先锋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川姜镇卫生院及下辖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组建中医院医共体。
3.平潮区域性医共体。由平潮中心卫生院牵头,联合刘桥中心卫生院、刘桥镇卫生院、平潮镇平潮卫生院、平潮镇平东卫生院、五接镇卫生院及下辖村卫生室组建平潮区域性医共体。
(二)完善治理结构。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法人资格原则上保持不变,县域医共体负责人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名,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实施任免。重要事项先由县域医共体负责人会同成员单位负责人讨论通过,报县域医共体办公室审核、备案、批准。
(三)重构运行模式。坚持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的“举办主体、法人地位、机构职能、产权关系、人员身份、投入政策和法律责任”七个不变,县域医共体内部完善组织架构,逐步实现行政、人事、财务、业务、用药、信息、后勤等统一管理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
1. 统筹行政办公指导。设立办公室,负责县域医共体日常管理工作和综合协调工作。办公室及各工作组负责人由牵头医院聘任。
2. 统筹医疗服务指导。设立医疗服务组,负责县域医共体内技术规范、业务指导;对医疗、护理、检查检验、院内感染等业务的全面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指导;建立完善科学有序的分级诊疗制度,制定分级诊疗目录和转诊管理办法,规范上下转诊流程,促进基层首诊、区内就诊。
3. 统筹公卫管理指导。设立公卫管理组,负责县域医共体服务区域内的公共卫生服务、医防融合管理指导。会同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精神卫生等公共卫生机构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公共卫生职能。
4. 统筹信息共享管理。设立信息共享组,负责提升医院信息化水平,实现县域医共体内部行政办公、基本医疗、公共卫生等互联互通,以务实应用的原则,实行县域医共体内信息直联互通、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及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共享,推进预约诊疗、协同诊疗、双向转诊、健康管理等协同高效开展。充分发挥信息化优势,在牵头医院建设远程中心,对成员单位开展远程医疗、远程培训、教学查房、教学病例讨论。
5. 统筹人力资源管理。设立人力资源组,负责统筹调配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和基层人员培训培养计划;根据县域医共体业务发展需要,研究分析并向县域医共体办公室提出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人力资源统筹调配使用的意见,促进人员合理流动,优先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需要。聚焦“人员、技术、服务、管理”四个下沉,确保每个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1名牵头医院中级以上职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常年派驻,派驻周期可结合实际,一般不少于6个月,一个周期内派驻人员相对固定。
6. 统筹财务医保管理。设立财务医保组,负责指导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的财务管理和医保控费。实行“统一领导、独立核算、集中管理”模式,保持财政投入渠道、补助政策不变。对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的财务收支、预算决算、会计核算、成本管理、价格管理、资产管理等统筹管理。配合医保部门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推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等付费改革,完善医保资金结余超支激励约束政策,提高区内就诊支出率,保障医保基金有效利用。
7. 统筹药械管理指导。设立药械管理组,负责指导县域医共体内成员单位制定药品、耗材、器械、设备采购计划和临床使用,进一步降低运营成本;指导开展药学知识教育培训、临床应用检查;确保基层用药,推动县域医共体内部(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牵头医院慢性病等用药目录相统一,推进长期处方、延伸处方,实现用药目录衔接、处方自由流动、同质化药学服务,切实方便群众配药。
8. 统筹后勤保障服务。设立后勤保障组,负责县域医共体范围内集中消毒供应、后勤物资、药品、耗材、设备的集中保障供应,努力降低药品、耗材虚高定价,建立动态灵敏的短缺药品反应机制,确保临床用药及时有效供应。县域医共体消毒供应中心负责向其他单位提供医疗器材的清洗、包装、消毒灭菌和供应。
五、重点任务
(一)推动双向转诊。明确县域医共体内各级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和职责分工。强化三级县级医院的社会职能,发挥好服务功能,明确双向转诊标准,规范双向转诊流程,制定分级诊疗病种目录和可执行的操作细则,强化三级县级医院对县域医共体内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协调管理,建立转诊审核责任制,危急重症患者就近转至区域内具有“五大中心”功能的医院,提高区域内诊治率,严格控制无指征县域外就诊。优化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病员收治结构,提高三、四级手术比例。建立向上转诊“绿色通道”,通过成立专病专科联盟等方式,搭建预约诊疗服务平台,牵头医院为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转诊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一站式”服务;畅通向下转诊“便捷通道”,通过开展联合病房,实行管床医生责任“包干制”,强化基层医院慢病管理、医防融合等诊疗服务功能,牵头医院主动将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病稳定期患者及时转诊至成员单位继续治疗和康复。
(二)促进专科共建。在牵头医院设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孵化中心”,重点围绕康复、呼吸、心血管、内分泌、儿科、消化、中医等领域,指导基层开展特色科室建设。到2025年,成员单位和下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达省定规范化建设标准,创建省级基层特色科室的数量和质量明显提升。区中医院要强化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依托名中医带动作用,进一步壮大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推动中医疫病防治、养生保健、中医药特色康复能力提升。
(三)加强业务协作。牵头医院定期安排学科带头人或中级以上职称的专家深入基层,进行临床带教、业务指导、教学查房、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及手术指导,开展科研和项目协作、学术讲座,建立长期性的工作制度和考核机制。实行县域医共体内信息直联互通、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及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共享,推进预约诊疗、协同诊疗、双向转诊、健康管理等协同高效开展。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要做好成员单位“城市三级医院帮扶基层医疗机构”的衔接工作。成员单位围绕常见病、多发病规范化诊疗,疑难危重病的早期识别和转诊需求,定期安排医务人员到牵头医院进修学习。依托区人民医院,建立县域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诊断、消毒供应“五大资源共享中心”,县域肿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创介入、麻醉疼痛诊疗、重症监护“五大临床服务中心”。依托县域医共体建设县域中心药房,建立缺药制度登记和配送制度,解决镇村居民用药问题。探索建立中医中药饮片供应中心、中药制剂中心和共享中药房。探索建立总药师制度,从药品供应、存储、使用、监管等全链条加强县域医共体药事管理。
(四)强化公卫职责。强化县域医共体公共卫生管理,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力度,提升服务质效。开展重大疾病和突发急性传染病联防联控。健全县域医共体传染病监测预警机制,严格落实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和发热门诊、哨点医院等监测任务,配合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疫情核实处置等工作。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做好重大疫情医疗资源和物资储备,加强基层医疗应急小分队建设,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应急处置预案,提升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县域医共体要强化医防融合服务,围绕慢病患者、老年人、儿童、孕产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重大传染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开展疾病预防、筛查、诊治、护理、康复等一体化服务。建立健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县域医共体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工作机制,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确保基层机构全覆盖。
(五)做好健康管理。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健康管理服务团队,以村卫生室为单位做到团队服务包干联系全覆盖,开展巡回医疗、重点人群健康管理以及村卫生室服务等村级巡诊服务,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要派员加入健康管理服务团队。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要设立全科医学科,组织医师会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扩大做实一般人群和重点人群签约服务,稳步提升覆盖率。建立健全家庭医生对居民首诊制度,跟踪转诊患者治疗过程,做好接续服务,在专家号源、住院床位和预约检查等方面预留20%以上的资源优先保障家庭医生转诊的患者。牵头医院要指导、帮助成员单位在开展中高级职称医师值守门诊、方便居民配药开药等基层卫生健康十大便民惠民服务举措做出新突破。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域医共体建设推进机制负责总体部署、组织协调等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研究部署,创新推动财政投入、人事编制、薪酬分配和医保支付等方面的改革,引导区域内医疗单位发扬团队精神,形成合力,提升医疗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提高县域就诊率,促进通州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大力破除制约县域医共体建设发展的制度壁垒和政策障碍,细化工作措施,实施项目化管理,保障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深入开展。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确保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科学核定县域医共体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在编制使用等方面赋予县域医共体更多自主权;区财政局按政策规定强化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扩大用人单位自主权,落实“两个允许”要求,适当提高医疗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制定县域医共体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负责县域医共体组建和运行的指导、推进、协调等工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县域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药品、耗材、器械质量监管;区医疗保障局深入调研,制定和完善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政策措施。
(二)落实经费保障。强化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政府根据发展建设规划足额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经费、业务经费等成本通过运行成效和政府补助补偿,政府补助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方法核定。对村卫生室给予运行补助。政府新增财政卫生健康支出向县域医共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适当倾斜。
(三)强化考核评价。建立健全县域医共体建设成效评估体系,建立以岗位为基础、绩效为核心的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和结余情况,动态调整县域医共体各成员单位绩效工资总额和薪酬水平。对下沉基层服务的医务人员进行补助、奖励。优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牵头医院突出基层就诊率和区内就诊率提升、三四类手术占比、费用控制、下转率等指标,成员单位突出功能定位、职责履行、区内上转率、费用控制、社会满意度、公共卫生服务质量等指标;定期组织考核评估,引导牵头医院履行责任、完善措施,主动帮扶基层机构,切实发挥引领作用,防止资源垄断、“虹吸”基层等现象发生。鼓励对县域医共体内各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
(四)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强化医保协议管理,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县域医共体之间的协商谈判机制,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与医保经办机构签订医保定点服务协议。区医疗保障局制定适合县域医共体医疗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探索对县域医共体实行总额付费;坚持合理超支分担原则,严格做好费用审核工作,落实结余留用政策,形成内部激励机制,推动县域医共体加快发展。发挥好医保政策引导作用,促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到基层。引导参保人员优先到基层首诊,对不同层级医疗机构实行差别化支付政策,落实转诊待遇的衔接政策,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按规定计算起付线,形成县域医共体内顺畅的转诊机制。
(五)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动态调整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稳步提高技术劳务性医疗服务价格,合理降低检验检查价格。通过药品耗材等集中采购节约的医保资金,部分用于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增补体现基层健康管理特点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六)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宣传动员,使广大医务人员正确认识组建县域医共体的重要意义,解放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参与,主动作为、发挥作用。加强对政策措施和取得成效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的环境和氛围,确保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顺利推进。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州区进一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