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6233/2019-00680 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文号: 通政办发〔2019〕6号
成文日期: 2019-01-17 发布日期: 2019-01-17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州区2019年水利建设与管理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014236233/2019-00680
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文号: 通政办发〔2019〕6号
成文日期: 2019-01-17
发布日期: 2019-01-17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州区2019年水利建设与管理意见的通知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州区2019年水利建设与管理意见的通知
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3-06 10:39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区、园、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社,区各直属单位:
  《通州区2019年水利建设与管理意见》经第36次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州区2019年水利建设与管理意见


  为确保完成 2019 年水利任务,切实加快水利现代化建设步伐,现就2019年全区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治水方针为指导,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强富美高”新通州的总目标,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全面深化河长制为统领,以生态河湖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以深化水利改革为动力,以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为保障,全面做好水利建设、管理、改革各项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二、主要任务
  项目安排坚持以河长制工作为龙头,遵循与省重点工程相结合、与民生项目相结合、与污染防治攻坚相结合、与上年项目相结合的原则,在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管护、水利发展保障等方面补齐补强水利建设短板,确保全区水利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水利工程建设
  1. 水利重点工程
  (1)通州区2018年小农水重点县奖励资金工程。计划维修泵站2座,新建泵站1座,新建防渗渠道2公里及渠系配套建筑。
  (2)通州区2012-2014年、2015-2017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结余资金增做工程。通过新(拆)建灌溉泵站、配套更新机泵设备、新建防渗渠道和渠系配套建筑物等措施,改善项目区灌溉生产条件,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3)通州区2018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工程。计划维修改造泵站 5 座,新建防渗渠道 2.16 公里,渠系配套建筑物86座。
  (4)水功能区水质提升工程。对“幸福竖河幸福农业用水区”周边水体凤王河进行疏浚、整治,降低进入幸福竖河的污染物浓度,提升幸福竖河的水质。
  (5)通州区2019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治理水土流失9平方公里,推进生态文明绿色发展。
  2. 乡村振兴工程
  (1)南通市农村河道疏浚整治三年行动。高标准推进农村河道轮浚,全年计划疏浚农村河道80条(段)、沟塘254处,清淤土方123万方,建设生态示范河道2条(段)。
  (2)继续开展“水美乡村”创建工作。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水美乡村”创建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河长制工作,在全区选取3个村建设水美乡村,采取“整村推进”方式对村级水系进行系统整治。通过填埋清障、疏浚清淤、拆坝建桥(涵)、整坡绿化等措施,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建设目标。
  3. 污染防治攻坚水系工程
  (1)河长制项目工程。对骨干河道巡河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同时根据上级要求做好生态河道和样板河道建设。
  (2)通启运河断面达标支流整治工程。对通启运河张芝山镇、川姜镇河段支流进行整治,疏浚支流河道3条(段)、建设护岸5公里,新建桥梁1座、泵站4座,改善通启运河断面水质。
  (3)通州区镇街地下水应急工程。在西亭、兴仁、刘桥、平潮、兴东、石港、先锋等7个镇(街道)建设应急深井13眼,配套新建泵站、应急供水管网,保证长江水源地受到污染情况下的城乡应急供水。
  4. 除险加固工程
  (1)骨干河道水土流失治理工程。重点加强一二级河道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对局部坍塌严重河段进行应急防护。
  (2)农村桥梁除险安康工程。计划改造农村桥梁20座,其中一二级河道农桥10座,镇界桥梁10座。对220座一二级河道水利桥梁进行定期检查,组织实施桥梁中修及以上项目。
  (3)新捕河闸配电房建设工程。建设新捕河闸配电房,确保涵闸正常、高效运行。
  (4)沿江涵闸维修加固工程。做好沿江堤防及涵闸年度维修改造和养护工作,确保防洪抗旱工程正常运行。
  (二)做好水利工程管护
  1. 持续推进河道长效管理工作。按照“全面清理、重点整治、落实责任、长效管理”的工作思路,巩固河道疏浚整治成果,完善管护制度,强化管护队伍,落实管护经费。2. 全面加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工作。根据《通州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办法》,按照分级管护责任,全面加强灌区工程、小型涵闸、农村桥梁等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改革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三)强化水利发展保障
  1. 发挥水利规划的引领作用。根据省市部署要求,做好相关规划编制工作,为有序推进全区水利建设提供指导和依据。超前谋划,积极做好重大水利项目的储备和申报工作。
  2. 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计划对 1 个镇水利站按江苏省现代化水利站建设标准建设,建立健全职能明确、保障有力、服务到位的基层水利管理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基层水利管理服务能力。
  3. 加强防汛防旱工作。继续落实防汛防旱行政首长负责制,完善应急管理机制。立足防大汛抗大旱,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加强防汛防旱专业队伍建设,增加防汛抗旱物资储备。
  4.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以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为重点,强化水资源基础管理和水环境保护,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和水资源费征收,推进全区水生态文明建设。
  5. 严格水功能区管理。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切实提升水功能区监管水平,促进经济社会与水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6. 加快完成农业水价改革。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方针,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和水安全,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用水需求管理,坚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完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为基础,以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为核心,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逐步建立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促进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
  7. 加强法治水利建设。紧紧围绕省法治水利建设指标体系,突出以法治水、以法管水,着力抓好水利法治制度建设、水行政效能建设、依法治理能力建设,不断推进管水治水规划化、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全面提升水利政策法规保障能力、依法行政执法能力和依法实施水利建设管理能力,巩固提升省法治水利示范点建设成果。
  8. 全面推行“河长制”管理。在全区河湖沟塘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道管理保护机制,统筹推进河道功能管理、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治理,坚决打赢治水攻坚战,切实维护河道健康生命。
  9. 完善工程建设监管体系。进一步加强全区水利工程招投标和标后监管,健全水利工程信用平台,建立健全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
  三、工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切实把水利工作摆上战略位置,建立组织保障体系,全力推进水利现代化工作。各镇(区、园、街道)、各部门要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强力推进、部门具体落实,社会共同参与的水利改革发展新格局。要深入宣传,营造全社会保护水环境、珍惜水资源的浓厚氛围,促进全区水利事业和谐发展。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承担起建设管理职能。区水利部门承担国家、省和区级重点水利工程,并对各镇(区、园、街道)的水利工程建设进行业务指导;各镇(区、园、街道)承担本地水利工程,负责对农村河道疏浚、农桥等的建设与管理。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把目标任务分解到具体时间段,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努力打造“安全水利”、“生态水利”、“民生水利”品牌。
  2. 加大水利投入。建立健全水利投入稳定增加机制,继续征收防洪保安资金、水利建设基金、水资源费等财政性资金用于重点水利建设。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以及从土地出让金中提取的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按规定比例用于农村水利建设。水资源费全部用于水资源的保护管理、节约利用、水源工程建设和管理。加强资金管理,优化投资结构,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水工程、水资源的长效管理。要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将河道整治工作与生态河道建设、“水美乡村”创建、河道轮浚和农桥除险安康等项目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形成合力,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效益。
  3. 规范建设程序。继续实行项目法人制、施工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规范制、竣工验收制、廉政共建制。要严格计划管理,各镇(区、园、街道)对区政府下达的建设任务,要确保完成或超额完成,情况变化需调整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区水利部门审核并经区政府批准。凡未经批准而擅自调整的项目,不再享受区以上资金补助,年终不得参与评先。要强化程序管理,所有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和要求办理报建手续,所有水利工程必须公开招标。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资金、人员安全。要委托专业监理,确保“三大控制”目标的实现。项目完工后,要及时办理报验手续,凡未经验收的项目,不得享受资金补助。要严格质量控制,建设单位要明确技术负责人,切实履行质量管理职能。严格执行技术规范,保证科学施工,认真落实开工报告制、工程巡查制等制度,不断完善建设单位负责、施工单位保证、监理部门控制、主管部门监督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要重视工程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要强化进度管理,区将对各镇(区、园、街道)水利工程计划完成情况进行专项考核,对未能完成年度任务、未通过验收的单位,取消当年的经费补助,也不再安排下年度建设计划。
  4. 完善管理体制。进一步改革水利管理体制与机制,建成更合理的水利管理服务体系。执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河长制,强化河道长效管理机制,强化监督考核,着力恢复和提高河道综合功能,维护水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河道生态健康的协调发展。不断完善水利工程管理的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加强工程运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按照“责任明确、分级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农村水利工程管理责任,提高工程运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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