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6233/2024-00421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发布机构: 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通政办发〔2024〕3号
成文日期: 2024-01-24 发布日期: 2024-01-24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将南通铸星传媒有限公司重大火灾隐患实行区级挂牌督办的通知
索引号: 014236233/2024-00421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发布机构: 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通政办发〔2024〕3号
成文日期: 2024-01-24
发布日期: 2024-01-24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将南通铸星传媒有限公司重大火灾隐患实行区级挂牌督办的通知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将南通铸星传媒有限公司重大火灾隐患实行区级挂牌督办的通知
来源: 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1-26 10:55 累计次数: 字体:[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将南通铸星传媒有限公司

重大火灾隐患实行区级挂牌督办的通知

南通高新区管委会,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为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全面做好全区火灾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将对南通铸星传媒有限公司重大火灾隐患实行区级挂牌督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南通铸星传媒有限公司地址位于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335省道北侧鲜花小镇,法定代表人为季佳伟,该单位建筑面积为4320平方米,地上一层,使用功能为婚庆宴会,属于公众聚集场所(餐饮)。

二、存在主要隐患

2024年1月8日,根据省消防救援总队督办交办,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人员对南通铸星传媒有限公司开展了消防监督检查,发现存在下列火灾隐患:1. 宴会中心未按规定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2023年版)第8.1.5条第一款第一目的要求;2. 宴会中心室内消火栓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不符合《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第3.0.5条第一款第一目的要求;3. 宴会中心面积4320平方米,设置局部应用系统,不符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第12.0.1条的要求;4. 宴会中心未按规定设置排烟设施,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2023年版)第8.2.5条的要求;5. 宴会中心及其疏散口未按规定设置应急照明,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2023年版)第10.1.9条第一款第三目的要求。该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分别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4.2条、第7.4.3条、第7.4.4条、第7.5条、第7.3.6条的规定。

三、工作要求

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5.3.3条C款的综合判定规则,经区消防救援大队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并上报区政府。经研究,决定对南通铸星传媒有限公司重大火灾隐患实行区级挂牌督办。

南通铸星传媒有限公司必须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对待,于2024年9月30日前将火灾隐患整改完毕,逾期不整改将予以关停;区消防救援大队要做好业务指导;属地政府要高度重视,督促其按规定做好隐患整改工作,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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