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36233/2023-06548 | 分类: | 卫生、体育\卫生 通知 | ||
发布机构: | 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通政办发〔2023〕57号 | ||
成文日期: | 2023-12-14 | 发布日期: | 2023-12-14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州区迎接江苏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014236233/2023-06548 | ||||
分类: | 卫生、体育\卫生 通知 | ||||
发布机构: | 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文号: | 通政办发〔2023〕57号 | ||||
成文日期: | 2023-12-14 | ||||
发布日期: | 2023-12-14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州区迎接江苏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州区
迎接江苏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通州区迎接江苏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州区迎接江苏省慢性病
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工作方案
2012年,我区创成“江苏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2018年,通过省级示范区复审,2024年,将再次接受省级示范区复审。为确保如期通过复审验收,并做好争创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准备,根据《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结合通州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加强重大慢性病健康管理”要求,进一步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培育适合我区特点的慢性病综合防控新模式,降低因慢性病造成的过早死亡,有效控制慢性病疾病负担增长,稳步推进“健康通州”建设。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2020版)》,紧密结合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健康县区建设等工作,全面落实各项指标任务。全面提高和促进全区慢性病防控工作水平,构建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的整合型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提供面向全人群、生命全周期的慢性病预防、筛查、诊断、治疗、管理、康复全程管理服务,不断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需求,确保一次性通过“江苏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争创“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完善的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
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构建体系完整、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整合型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积极打造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慢性病防控机制,开展基层慢性病医防融合门诊建设,建设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推进慢性病“防、筛、治、管、康”整体融合发展。
(二)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
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建设健康社区、单位、学校、食堂(酒店)、主题公园、步道、小屋、健康街区等支持性环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有健康小屋等自助式健康检测设施。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普及公共体育设施,企事业单位、学校有符合开放条件的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健身、健步走、运动会等活动,学校确保在校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开展烟草危害控制,无烟草广告,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止吸烟。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各级医疗机构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并提供简短戒烟服务。
(三)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健康促进
利用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广泛开展慢性病防治和健康教育。开展健康主题日大型宣传活动,扩大传播慢性病防治和慢病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的范围。深入开展“三减三健”专项行动,推广使用健康限量盐勺、限量油壶、健康腰围尺,为7-9岁儿童提供窝沟封闭服务,50岁以上人群开展骨密度检测。幼儿园、中小学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或)保健老师、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普遍开展营养均衡、健康体重、口腔保健、视力保护、心理健康、伤害预防等健康行为方式教育。公共场所设有慢性病防控公益宣传广告,传播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各社区设有健康教育活动室,向居民提供慢性病防控科普读物,每村(社区)至少有1名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进家庭、社区、学校、单位、医院等场所,开展特色现场活动。发挥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在慢性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开展社区慢性病自我健康管理活动,积极组建群众健身团体,配有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志愿者,定期开展健身活动,增强群众自我保健意识。
(四)落实慢性病全程健康管理
1. 强化慢性病筛查和高危人群干预。建立规范的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体检制度。机关、企事业单位定期组织职工体检,结合体检结果给予健康指导。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具备血糖、血脂、简易肺功能测定和大便隐血检测等技术,全面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发现患者及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对高危人群进行登记,并给予干预指导。根据区域慢性病主要负担情况,应用推广成熟的适宜技术,开展心脑血管疾病、重点癌症、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重大慢性病的筛查和早期诊断。
2. 实施慢性病患者规范化管理。开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医生团队负责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与项目要求,规范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患者随访管理与健康体检等工作,提高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和血压、血糖控制率。
3. 提供慢性病患者保障服务。完善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服务、诊疗信息互联互通,应用“互联网+”和健康大数据为慢性病患者提供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在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中医综合服务区,传播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防控中的作用。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根据省级医保药品报销目录,配备一定数量或比例的药品,满足患者用药需求。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力量参与,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各街道均设有为居家养老的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日间托养服务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机构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
(五)完善慢性病监测评估
规范开展覆盖辖区全人群的死因监测和心脑血管疾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肿瘤等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掌握辖区重点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实现慢性病管理信息化。开展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定期发布调查结果。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3年12月31日前)。认真研究标准,制订工作方案,成立领导组织,明确工作职责,进行任务分解。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培训学习,部署迎复审工作要求。
(二)实施阶段(2024年1月1日-9月30日)。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落实各项复审迎查准备工作。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及各相关责任部门要对照《指标体系》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差距和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各项指标达到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相关建设标准。
(三)评审阶段(2024年10月)。对各项工作进行科学、全面、客观评价,做好迎查报告、档案材料、迎检现场等准备工作,迎接省级复评。
(四)巩固阶段(2024年11月起)。针对专家反馈意见,积极抓好整改落实,不断巩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成果,争创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全面提升全区人民身体健康指标和幸福指数。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区卫生健康委牵头落实各项复审迎查工作任务,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按照工作职责(附件1)和任务分解表要求(附件2),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建立健全协作联动、绩效管理和联络员会议制度,定期交流信息,掌握工作进展,研究解决问题,及时报送相关资料。
(二)加大政策支持,落实经费保障。区政府将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区财政安排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及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各成员单位负责安排各自工作所需经费。各部门将慢性病防控融入部门政策规章制度,制订并落实烟草控制、降低有害饮酒、减盐、控油、控制体重、全民健身等慢性病危险因素干预、疾病管理等相关健康政策。
(三)加强督导考核,打造特色亮点。区政府将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迎查工作纳入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进行绩效考核。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指定相关科室牵头本部门慢性病防控管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复审迎查工作的督导检查,督促落实各项任务,对创建工作不力,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部门、镇(街道)和责任人进行追责,保证复审迎查准备工作顺利推进。要积极开拓,勇于创新,努力打造一批有特色、可复制、能推广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典型案例。
附件:1. 通州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相关部门和单位职责
2. 通州区迎接江苏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任务分解表
附件1
通州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相关部门和单位职责
一、区政府办公室
负责示范区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牵头制定全区慢性病防控规划,建立多部门工作协调制度,督促各部门落实慢性病防控职责。
二、区卫生健康委(创建办)
负责示范区建设牵头工作,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示范区建设的督查、考核、评估及信息收集、汇总、上报等日常工作。实行卫健系统全员创建,建立完善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加强队伍建设。开展“三减三健”专项行动及慢性病综合防控知识宣传,提供自助健康检测服务,开展烟草控制,建设无烟医疗机构,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健康教育,规范健康体检,开展慢性病社区诊断、监测、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和患者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慢性病基层医防融合门诊建设,促进医养结合;完善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积极推广慢性病防控工作模式和经验做法,适时总结创新、特色案例。
三、区委组织部
负责落实机关干部定期体检和健康指导,及早发现慢性病高危人群和患者,推动机关开展工间健身活动。组织开展健康单位、无烟党政机关创建工作。
四、区委宣传部(文明办)
负责开展全民健康生活行为方式宣传,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活动方案,利用电视台、电台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向社会全面、深入开展健康生活方式、居民健康素养和慢性病防控知识公益性传播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参与氛围。将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创建与健康单位、健康村镇创建相结合。
五、区发展改革委
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慢性病防控能力建设,保障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建设的基本条件。督促食品、保健品、食盐等生产加工企业在包装上加注慢性病防控核心知识相关内容。
六、区教育体育局
负责将慢性病综合防控融入健康促进学校创建、长效管理工作,将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融入校园健康教育。组织中小学校、幼儿园健康教育课普遍开展营养均衡、健康体重、口腔保健、视力保护、心理健康、伤害预防等健康行为方式教育,编演慢性病综合防控文体节目,宣传慢性病防控知识信息。组织开展学生健康体检、推进儿童窝沟封闭防龋工作。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建设无烟学校。推进学校免费开放体育场地、设施,学校食堂健康饮食宣传。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积极推行全民健身计划,负责组织并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为工作场所工间操、广场群众性活动提供师资力量。
七、区公安局
协助开展死亡监测,按月与卫生健康部门核对死亡信息,每年提供全区户籍人口的出生数、死亡数和总人口数,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死亡漏报调查。
八、区民政局
负责做好配有健康指导员的群众健身团体的登记工作,鼓励社会团体开展健身活动,动员社会组织参与慢性病防控工作。负责对患有严重慢性病的贫困家庭实行救助。协助医疗机构向居家养老与机构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的健康养老服务。协助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居民死亡登记工作。
九、区财政局
按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经费保障要求,提供相关配套经费投入,确保示范区建设顺利实施。
十、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负责落实企业退休职工的健康体检,提供2018-2023年度我区退休职工体检相关文件及数据。有效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慢性病防控。
十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协调落实健康步道、健康一条街、健康主题公园等支持性环境建设。利用建筑工地围挡开展创建宣传。
十二、区城管局
负责将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融入到城市管理工作中,负责大环境卫生整治、公共场所户外宣传牌设置和场地临时占用审批。落实沿街店铺电子显示屏、墙面的慢性病综合防控知识的宣传。在交通主干道和公交站台等地方设置宣传栏,或利用现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慢性病防控和居民健康素养知识。
十三、区交通运输局
负责组织开展车站等场所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做好公共交通工具的禁烟,在车站候车室、长途汽车与公交车车厢等显著位置张贴禁烟标识,进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慢性病防治、居民健康素养知识公益广告宣传。
十四、区文广旅局
负责区内图书馆、图书室、书店、网吧、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设置固定宣传栏,粘贴禁烟标志等健康教育工作。对相关公共场所健康教育与禁烟工作开展督导检查。编制慢性病综合防控节目,在送戏下乡等活动中演出或播放。
十五、区市场监管局
负责健康餐饮创建工作,引导食品生产企业开发和生产低糖、低脂、低盐等有利于健康的食品。按照规定对示范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将健康膳食知识和技能融入对餐饮业管理者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中。规范食品、保健品、食盐等生产加工企业在包装上加注慢性病防控核心知识。督促区内各药店、食品加工场所、餐饮单位张贴禁烟标志,对公开售烟等行为进行处罚。
十六、区医保局
负责落实将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融入到医保与健康相关的所有政策中,共同推进分级诊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加强肿瘤等重点慢性病诊疗信息共享共建,共同提高我区慢性病基础信息质量。
十七、区总工会
负责将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融入到各级工会工作中。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定期体检和健康指导,及早发现慢性病高危人群和患者,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健身活动。发挥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在慢性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鼓励慢性病患者积极参与社区自我健康管理活动。
十八、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负责成立领导组织,落实工作机构,将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纳入本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全方位做好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强化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实行激励问责。将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文化建设、健康城市建设、文明创建、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等相关项目有机衔接。结合卫生(健康)镇创建,开展健康主题公园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强化社区健身场所、健康教育活动室、自助健康检测点建设,积极推进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建设。做好慢性病人规范管理的组织动员,规范开展自我健康管理小组活动。每村(社区)落实一名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进家庭、社区、学校、单位、医院,开展特色活动,利用居民小区宣传栏等现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慢性病防控和健康素养知识,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附件2
通州区迎接江苏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任务分解表
指标分类 |
指标内容 |
指标要求 |
指标明细 |
牵头部门 |
协作部门 |
一、政策发展 |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 |
1.慢性病防控融入各部门政策规章制度,有烟草控制、降低有害饮酒、减盐、控油、控制体重、全民健身等慢性病危险因素干预、疾病管理相关的政策规章制度。 |
各部门制定并落实相关健康政策。 |
各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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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工作督导制度,开展示范区建设的多部门联合督导。 |
(1)每年组织2次由5个及以上部门参与的联合督导;也可每年组织2次第三方督导。 |
区卫生健康委(创建办) |
各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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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督导内容主要包括部门合作建立的信息沟通共享、激励问责、质量控制等3个基本运行机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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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障慢性病防控经费。 |
1.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政府年度预算、决算管理。 |
(1)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政府预算、决算管理。 |
区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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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费预算执行率100%。 |
各成员单位 |
区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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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供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专款专用。 |
(1)提供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 |
区财政局 |
|||
(2)慢性病防控经费专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
区财政局 |
各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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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发展 |
(三)建立有效的绩效管理及评价机制。 |
1.各相关部门按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落实相关工作。 |
履职合格的部门覆盖率达100%。 |
各成员单位 |
|
2.采用多种形式获取群众对辖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
采用多种形式获取群众对辖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的参与度和满意度,并形成相关评价报告。 |
区卫生健康委(创建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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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定期发布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报告。 |
1.定期发布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报告。 |
(1)定期发布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报告。 |
区卫生健康委(创建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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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主要结果用于政府工作报告。 |
区政府办公室 |
区卫生健康委(创建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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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辖区居民健康状况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
(1)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5年下降≥10%。 |
区卫生健康委(创建办) |
各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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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心脑血管疾病标化死亡率降至205.1/10万及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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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标化死亡率降至9.0/10万及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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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环境支持 |
(一)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 |
1.按照国家标准开展健康社区、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建设,数量逐年增加。 |
(1)健康社区占辖区社区总数≥30%。复审:健康社区覆盖率逐年增加5%或达到40%及以上。 |
各镇(街道) |
区卫生健康委(创建办) |
(2)健康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每类不少于5个。复审:健康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每年增加2个或每类达到10个及以上。 |
各镇(街道) 区教育体育局 区市场监管局 |
区卫生健康委(创建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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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环境支持 |
(一)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 |
2.按照国家标准开展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健康街区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数量逐年增加。 |
建设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街区、超市、社团等。复审:健康步道、小屋等数量逐年有增加或每类建设数量达到3个。 |
各镇(街道) 区教育体育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区商务局 |
区卫生健康委(创建办) |
(二)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自助式健康检测服务。 |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设置自助式健康检测点,并提供个体化健康指导。 |
(1)设置健康检测点的机构覆盖率达100%。 |
区卫生健康委 |
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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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检测结果进入健康档案,实现信息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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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供个性化健康指导的机构比例≥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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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普及公共体育设施,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 |
1.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居民健身设施完好,提高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
(1)社区15分钟健身圈/农村行政村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 |
区教育体育局 |
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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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备完好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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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平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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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共体育场地、有条件的企事业和学校的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向社区居民开放。 |
(1)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100%。 |
区教育体育局 |
各镇(街道) 区各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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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条件的单位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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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健身活动,组织符合单位特点的健身和竞赛活动。 |
(1)开展工间健身活动单位覆盖率≥80%。 |
区教育体育局 |
区委组织部 区总工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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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年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至少1次健身竞赛活动。 |
区教育体育局 |
区委组织部 区总工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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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环境支持 |
(三)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普及公共体育设施,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 |
4.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 |
(1)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的比例达到100%。 |
区教育体育局 |
|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50%。 |
区卫生健康委(创建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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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 |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40%。 |
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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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开展烟草控制,降低人群吸烟率。 |
1.辖区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
辖区100%的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
区卫生健康委 区交通运输局 |
各成员单位 各镇(街道) |
|
2.禁止烟草广告。 |
辖区未发现烟草广告。 |
区市场监管局 |
|||
3.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 |
覆盖率均达100%。 |
区委组织部 区卫生健康委 区教育体育局 |
各成员单位 各镇(街道) |
||
4.辖区各级医疗机构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并提供简短戒烟服务。 |
(1)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的医疗机构覆盖率≥80%。 |
区卫生健康委 |
各镇(街道) |
||
(2)提供简短戒烟服务的医疗机构覆盖率100%。 |
|||||
5.降低辖区15岁及以上人群吸烟率。 |
15岁及以上人群吸烟率低于20%。复审:15岁及以上人群吸烟率逐年下降,5年降低10%以上。 |
区卫生健康委 |
各成员单位 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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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减三健”专项行动 |
(一)开展专题宣传。 |
1.开展健康生活方式主题日(周)主题宣传。 |
(1)开展健康生活方式日宣传。 |
区委宣传部 区文广旅局 |
区卫生健康委 各成员单位 各镇(街道) |
(2)开展全民营养周、中国减盐周、世界爱牙日、世界骨质疏松日等“三减三健”相关内容的专项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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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健康生活方式的日常宣传。 |
(1)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宣传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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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宣传内容覆盖“三减三健”各个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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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年至少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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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展专项活动。 |
1.适宜技术与工具的推广与评价。 |
(1)推广使用健康“小三件”(限量盐勺、限量油壶和健康腰围尺)。 |
区发展改革委 区卫生健康委 区市场监管局 |
各成员单位 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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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食盐与食用油的摄入量低于本省平均水平3%及以上。复审:食盐与食用油的摄入量5年下降1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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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辖区内儿童窝沟封闭服务覆盖率≥60%,辖区12岁儿童患龋率<25%。 |
区卫生健康委 |
区教育体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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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将骨密度检测纳入常规体检,逐年提高50岁及以上人群骨密度检测率。 |
区卫生健康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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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能力建设。 |
(1)在健康社区的社区工作者中至少有1名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复审:每年至少招募并培训5名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 |
各镇(街道) |
区卫生健康委 |
||
(2)每年举办或者组织参加“三减三健”相关培训至少一次。 |
区卫生健康委 |
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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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的五进活动。 |
(1)覆盖家庭、社区、学校、单位、医院等五类场所。 |
各镇(街道) |
区卫生健康委 |
||
(2)每年至少开展2项特色现场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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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体系整合 四、体系整合 |
(一)建立防治结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 |
1.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和分工明确、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
(1)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实施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建设方案。 |
区卫生健康委 |
|
(2)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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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完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等的工作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的整合。 |
(1)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督导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的有效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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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的运行、质控、绩效评价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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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疾控机构、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的技术指导和对口支援,建立有效的合作关系。 |
区卫生健康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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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 (二)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 |
1.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慢性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 |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年组织本单位慢性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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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升二级及以上医院公共卫生专业人员能力。 |
(1)二级及以上医院每年组织本单位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接受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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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级及以上医院每年组织对辖区基层医疗机构的慢病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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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承担所在区域慢性病防控工作。 |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接受上级疾控机构慢性病防控专业技术培训不少于2次。 |
||||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接受上级医疗机构慢性病防治专业技术培训不少于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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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组织对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医护人员的培训不少于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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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五、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五、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
(一)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健康教育。 (一)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健康教育。 |
1.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定期传播慢性病防治和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 |
(1)当地社会主流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广泛开展慢性病防治和健康教育,每月不少于2次。 |
区委宣传部 区文广旅局 |
|
(2)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 |
区卫生健康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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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扩大传播慢性病防治和慢病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的范围。 |
辖区每年至少开展6次围绕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世界无烟日、全国高血压日、世界卒中日、联合国糖尿病日、世界慢阻肺日等慢性病防治主题宣传日的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宣传活动。 |
区卫生健康委 区城管局 |
各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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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展幼儿园、中小学校健康行为方式教育。 |
(1)幼儿园、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覆盖率达100%。 |
区教育体育局 |
区卫生健康委 |
||
(2)健康教育课包括营养均衡、口腔保健、健康体重、视力保护、心理健康、伤害预防(溺水、烧烫伤)等内容,每学期以班级为单位,课程≥6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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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达到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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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达到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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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和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1.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 |
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70%。 |
区卫生健康委(创建办) |
各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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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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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挥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在慢性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 |
1.辖区开展群众性健身运动。 |
(1)有5个及以上的群众健身团体。 |
区教育体育局 |
区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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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配有体育指导员和志愿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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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年至少开展1次由社会团体组织和参与的集体性健身活动。 |
定期开展由社会团体组织、企事业单位承担参与并积极支持的健身活动,每年≥1次。 |
区教育体育局 |
区总工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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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鼓励社区慢性病患者积极参与社区自我健康管理活动。 |
有自我健康管理小组并规范开展的社区覆盖率≥50%。 |
区卫生健康委 |
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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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慢性病全程管理 六、慢性病全程管理 六、慢性病全程管理 六、慢性病全程管理 六、慢性病全程管理 |
(一)规范健康体检,开展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加强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慢性病的早期发现与管理。 |
1.开展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职工定期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 |
(1)学生健康体检率≥90%。复审:学校对学生健康体检结果进行分析和反馈覆盖率≥50%。 |
区教育体育局 |
区卫生健康委 |
(2)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率≥90%。 |
区卫生健康委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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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每2年1次体检并开展健康指导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员工数超过50人的企业的覆盖率≥50%。 |
区委组织部 区总工会 |
区卫生健康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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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用推广成熟的适宜技术,早期发现诊治患者,及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 2.应用推广成熟的适宜技术,早期发现诊治患者,及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 |
(1)医疗机构首诊测血压率达到100%。 |
区卫生健康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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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心脑血管疾病、重点癌症、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重大慢性病的筛查和早期诊断。 |
区卫生健康委 |
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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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备血糖、血脂、简易肺功能测定和大便隐血检测等4种技术并提供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覆盖率≥70%。 |
区卫生健康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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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提高加强个人健康档案与健康体检信息的利用,发现高危人群登记率100%;高危人群纳入健康管理率≥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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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 |
1.开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 |
(1)建立分级诊疗制度。 |
区卫生健康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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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落实并开展高血压与糖尿病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服务,基层医疗机构门诊量占比≥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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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依托信息平台实现分级诊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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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团队负责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 |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高于本省平均水平30%及以上。 |
区卫生健康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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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高人群高血压、糖尿病知晓率。 |
(1)30岁以上高血压知晓率≥60%。 |
区卫生健康委 |
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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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岁以上糖尿病知晓率≥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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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提高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
(1)35岁以上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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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岁以上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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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提高管理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控制率。 |
(1)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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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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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完善区域信息平台,实现医疗卫生机构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
1.建立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服务、诊疗信息互联互通。 |
(1)建立区域卫生健康信息平台。 |
区卫生健康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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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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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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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提供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服务。 |
(1)应用互联网+技术为签约服务的患者提供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 |
区卫生健康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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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用健康大数据为签约服务的患者提供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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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西医并重,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 |
1.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有中医综合服务区。 |
(1)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6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100%; |
区卫生健康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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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提供4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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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及中医适宜技术推广。 |
(1)宣传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 |
区卫生健康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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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广使用中医防治慢性病适宜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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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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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 |
1.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 |
(1)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等相关政策。 |
区医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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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高签约慢性病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和残疾人、流动人口、低收入等人群医疗救助水平的具体措施。 |
区医保局 |
区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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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根据省级医保药品报销目录,配备使用一定数量或比例的药品。 |
(1)按基本药物目录配置。复审: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设立药物绿色通道(包括延伸处方或长处方)。 |
区卫生健康委 |
区医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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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和要求配备使用医保报销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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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慢性病防控工作,促进医养结合。 |
1.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力量参与,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
(1)有效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慢性病防控。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区卫生健康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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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商业健康保险参与医疗救助。 |
区医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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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通过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
区卫生健康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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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社区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 |
(1)每个街道(乡镇除外)均设有为居家养老的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日间托养服务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区民政局 |
各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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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养老机构比例达到100%。 |
区民政局 |
区卫生健康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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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置老年医学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比例达到70%。 |
区卫生健康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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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监测评估 七、监测评估 |
(一)开展过程质量控制和重点慢性病监测工作。 (一)开展过程质量控制和重点慢性病监测工作。 |
1.规范开展覆盖辖区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掌握辖区重点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 |
全人群的死因监测、慢性病与营养监测(含心脑血管事件监测、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监测)、肿瘤随访登记等重大慢性病登记报告达到基本技术指标,完成报告。 |
区卫生健康委 |
区公安局 区民政局 区医保局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各镇(街道) |
2.慢性病监测数据互联互通。 |
(1)利用省、市、区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和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重点慢性病监测数据互联互通。 |
区卫生健康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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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慢性病监测数据管理利用得到省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推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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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展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 |
1.每5年开展一次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调查。 |
(1)规范制定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调查方案。 |
区卫生健康委 |
各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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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综合运用社会学、流行病学及管理学理论与方法开展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调查,完成调查技术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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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技术报告信息来源权威、准确、多元、综合,报告结构完整,有背景、方法、现状与主要问题、资源分析、预期目标、主要对策与具体措施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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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技术报告调查结果清晰、调查依据正确、对策合乎逻辑、目标设定科学、措施设计得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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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技术报告结果用于指引、评估示范区建设及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计划的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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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创新引领 |
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有特色、可复制、可推广。 |
1. 倡导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当地社会、文化等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产品供给相结合。 |
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辖区社区文化建设、健康城市建设、文明创建、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等相关项目有机衔接整合,以达到1+1>2的实际效果。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并有效衔接达5项及以上。 |
区卫生健康委(创建办) |
各成员单位 |
2.总结有创新、特色案例。 |
(1)创新特色案例达2个,案例撰写符合要求。复审:区别于创建年份的创新特色案例达到3个,撰写符合要求。 |
区卫生健康委(创建办) |
各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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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案例撰写要求包括:主题鲜明突出防控重点、技术流程清晰逻辑性强、特色突出创新意识明显、易于被推广可操作性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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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示范区建设成功经验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
(1)示范区建设成功经验在本辖区得到有效推广应用2项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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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示范区建设成功经验在辖区外得到有效推广应用2项及以上。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州区迎接江苏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