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36233/2024-00409 | 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通知 | ||
发布机构: | 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通政办发〔2024〕2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1-11 | 发布日期: | 2024-01-11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通州区2024年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的实施意见 |
索引号: | 014236233/2024-00409 | ||||
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通知 | ||||
发布机构: | 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文号: | 通政办发〔2024〕2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1-11 | ||||
发布日期: | 2024-01-11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通州区2024年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的实施意见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通州区2024年
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的实施意见
南通高新区管委会,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为确保我区2024年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达到预期目标,现就2024年全区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实施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是推进全区乡村振兴建设的需要,能有效改善河道引排条件和水环境面貌,保障农田灌排需求,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二、工程主要任务
全年计划疏浚三级河道3条(段)5.82公里、土方3.95万方,四级河道42条(段)44.78公里、土方30.85万方,农村沟塘162处、土方33.43万方,计划清淤总土方68.23万方。
三、项目建设责任主体
各镇(街道)为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责任主体,负责本区域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的实施,对项目建设的质量、安全、进度和资金管理负总责。区水利局是项目建设的主管部门,负责年度疏浚计划的审核,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工程督查,组织项目过程的考核验收。区财政局执行专项资金预算,并按照惯例规定拨付资金,开展绩效管理,对专项资金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工程建设要求
2024年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总体要求为:河床复标,河道畅通,河面清洁,长效管理。具体如下:
1. 疏浚河床
(1)河床复标:恢复河床设计标准(包括设计底高程、设计底宽等),河床内无淤泥,满足引排要求。
(2)河道畅通:河中无沉船等阻碍物,无阻水坝头坝埂,引排河道无阻水鱼网鱼簖,流槽内无芦苇等高杆作物及其他杂物阻水。
(3)河面清洁:水面清洁,无污染物、生活污水及畜禽粪便直排入河,无水花生、浮萍、水葫芦等水生植物和漂浮物,主干引排河道内无网箱等。
2. 长效管理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有人员、有制度、有经费保证,树立管理公示牌,接受群众监督,河道环境优美。
3. 工程进度
河道疏浚整治工程于2024年6月底前完成,镇级验收9月底完成,区级核测及验收11月底完成。
五、工程建设程序
实行工程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工程验收制、廉政共建制。要严格计划管理,各镇(街道)对区级下达的建设任务要确保完成或超额完成,情况变化需调整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区水利局审核。凡未经批准而擅自调整的项目,不再享受区级以上资金补助。要强化程序管理,所有水利工程必须公开招标。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资金、人员安全。项目完工后,要及时办理报验手续,凡未按上述工程进度实施项目,不得享受资金补助。要严格质量控制,建设单位要明确技术负责人,切实履行质量管理职能。严格执行技术规范,保证科学施工。要重视工程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要强化进度管理,区主管部门将对各镇(街道)农村河道疏浚计划完成情况进行专项考核,对未能完成年度任务、未通过验收的单位,取消当年的经费补助,也不再安排下年度建设计划。
六、加强工程监督
区水利局成立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督查小组,以相关技术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实施方案等为工作依据,采用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巡回检查和重点抽查等方式,加强重点部位、重点工序质量监督检查。
检查中发现不符合标准的河段未整改或整改后仍然不合格,工程不予验收,财政补助资金不予拨付。
七、规范工程验收
1. 验收机构及程序
(1)验收单位:区级成立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验收组,各镇(街道)成立由党政领导、水利技术负责人、财政、村(居)干部和村民代表组成的镇级验收组。
(2)验收程序:各镇(街道)对区域内河道疏浚整治工程进行镇级验收(镇级验收必须以各疏浚河段的竣工测量断面为依据,竣工断面由项目镇(街道)、监理等联合测量),各镇(街道)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申请区级验收。区验收组在第三方测量基础上统一组织对各镇(街道)、各河段验收。
2. 验收依据
(1)通州区2024年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实施意见;
(2)项目镇(街道)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实施方案;
(3)有关的工程技术规范及财务管理规定。
3. 验收内容
(1)工程项目。各镇(街道)实施方案中计划疏浚的河道土方工程完成的标准、质量情况;水环境整治达标情况。
(2)组织发动。各镇(街道)是否已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责任明确,任务落实。
(3)资金投入与管理。镇级财政配套资金是否到位;资金拨付使用是否规范;工程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是否向村民广播公告、张榜公示。
(4)河道长效管理。是否建立河道长效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是否落实专职管护人员、明确经费来源。
4.区级验收方式
在镇(街道)自验合格的基础上,组织区级验收。
第一阶段为河道测量阶段。区水利局委托有资质的测量单位对各项目镇(街道)的疏浚河道竣工断面逐条测量,测量结果作为区对各镇(街道)补助、测量单位、监理单位经费结算的依据。竣工测量合格后进入下一阶段验收。
第二阶段为综合验收阶段。通过听取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作汇报、查阅竣工资料、检查财务账册、实地考察、征求河道长效管理员及人民群众的意见、综合评价等六个环节进行综合验收,按照《通州区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验收评分表》(附件2)对各镇(街道)进行打分,综合评价得分90分以下(不含90分)为不合格,并对被确定为不合格的镇(街道)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暂缓下达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补助经费。
八、工程补助标准及资金拨付
1. 河道疏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疏浚任务,按完成河床疏浚土方量定额补助。区级补助标准为:三级河道6.0元/立方米,四级河道5.5元/立方米,沟塘5.0元/立方米。工程开工后,凭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开工报告,支付计划土方工程量区级补助的40%,其余待通过区级验收后,凭区级验收证、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材料,根据实际完成土方量办理拨款手续。
2. 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3. 农村河道疏浚整治项目分两个年度安排预算。没有按照时间进度实施和申请区级补助的,视作放弃区级补助,预算安排的相应资金收回。
附件:1. 通州区2024年农村河道疏浚整治计划汇总表
2. 通州区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验收评分表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通州区2024年农村河道疏浚整治计划汇总表
序 号 |
镇(街道) |
三级河道 |
四级河道 |
沟塘 |
总土方 (万方) |
|||||
河道名称 |
长 度 (公里) |
土 方 (万方) |
条(段) |
长 度 (公里) |
土 方 (万方) |
数 量 (个) |
土 方 (万方) |
|||
1 |
五接镇 |
团结河 |
1.30 |
0.43 |
5 |
0.60 |
1.03 |
|||
2 |
西亭镇 |
5 |
4.04 |
2.56 |
1 |
0.68 |
3.24 |
|||
3 |
刘桥镇 |
刘石河 |
2.15 |
2.54 |
5 |
3.20 |
2.76 |
5.30 |
||
4 |
兴东街道 |
15 |
3.45 |
3.45 |
||||||
5 |
川姜镇 |
2 |
1.95 |
0.93 |
20 |
3.00 |
3.93 |
|||
6 |
东社镇 |
忠余河 |
2.37 |
0.98 |
6 |
7.87 |
3.38 |
53 |
7.08 |
11.44 |
7 |
金沙街道 |
3 |
9.54 |
9.97 |
1 |
0.67 |
10.64 |
|||
8 |
金新街道 |
1 |
0.11 |
0.07 |
36 |
4.43 |
4.50 |
|||
9 |
平潮镇 |
1 |
0.40 |
0.45 |
3 |
0.75 |
1.20 |
|||
10 |
十总镇 |
6 |
6.91 |
4.95 |
4 |
8.61 |
13.56 |
|||
11 |
石港镇 |
1 |
0.65 |
0.19 |
6 |
1.07 |
1.26 |
|||
12 |
兴仁镇 |
4 |
3.06 |
2.51 |
5 |
1.05 |
3.56 |
|||
13 |
先锋街道 |
3 |
4.11 |
1.80 |
1.80 |
|||||
14 |
二甲镇 |
5 |
2.94 |
1.28 |
13 |
2.04 |
3.32 |
|||
合 计 |
3 |
5.82 |
3.95 |
42 |
44.78 |
30.85 |
162 |
33.43 |
68.23 |
附件2
通州区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验收评分表
序号 |
考评项目及内容 |
设定分值 |
评 分 规 则 |
得分 |
一 |
前期工作及组织发动 |
10 |
||
1 |
出台实施办法或实施方案 |
4 |
其中有一项得4分,没有的不得分。 |
|
2 |
组建机构;宣传发动;对工程项目、资金使用公示。 |
6 |
以文本及影像件为准,每项2分,没有的不得分。 |
|
二 |
工程建设管理 |
60 |
||
1 |
河床疏浚 |
20 |
按实施方案确定的工程量为准,完成的不扣分,否则以完成的相应比例计分。坝头坝埂未拆除干净,发现一处扣2分;沉船未清理的,一处扣1分。 |
|
2 |
水环境面貌 |
20 |
水面清洁,无污染物、生活污水及畜禽粪便直排入河,无水花生、浮萍、水葫芦等水生植物和漂浮物,主干引排河道内无网箱,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直至扣完。 |
|
3 |
工程资料 |
20 |
工程资料齐全,满足规范要求5分,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直至扣完。 |
|
三 |
资金投入与管理 |
20 |
||
1 |
镇财政资金配套,专户专用 |
20 |
镇级财政配套12分:河道疏浚整治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的12分;否则按应配套的百分率得分;没有配套的不得分。专户专用8分,其中:建立专户的得4分,专款专用得4分,没有的不得分。 |
|
四 |
河道长效管理 |
10 |
||
1 |
制定长效管理制度 |
2 |
按可行程度不同得分,没有的不得分。 |
|
2 |
落实管理机构及人员 |
4 |
有协议、落实专职管护人员的各得2分,否则不得分。 |
|
3 |
长效管理经费渠道 |
4 |
有文件明确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
|
五 |
岸坡绿化(奖励分) |
5 |
||
1 |
河坡绿化 |
5 |
河道两侧绿化效果较好,有层次,得3分;河岸周边主干道两边清洁,通视良好,无高杆植物和其它杂物,得2分。 |
|
合 计 |
105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通州区2024年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的实施意见.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