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4236233/2026-01415 | 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 ||
| 发布机构: | 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通政办发〔2026〕7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4-17 | 发布日期: | 2026-04-17 | 有效性: | |
| 名称: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将南通市通州区墨香阁书画培训中心、通州区川姜镇家贝乐托育服务部重大火灾隐患实行区级挂牌督办的通知 | ||||
| 索引号: | 014236233/2026-01415 | ||||
| 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 ||||
| 发布机构: | 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 文号: | 通政办发〔2026〕7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4-17 | ||||
| 发布日期: | 2026-04-17 | ||||
| 有效性: | |||||
| 名称: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将南通市通州区墨香阁书画培训中心、通州区川姜镇家贝乐托育服务部重大火灾隐患实行区级挂牌督办的通知 | ||||
南通高新区管委会,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为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全面做好全区火灾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将对南通市通州区墨香阁书画培训中心、通州区川姜镇家贝乐托育服务部重大火灾隐患实行区级挂牌督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南通市通州区墨香阁书画培训中心
位于南通市通州区金沙镇金游城衣都汇54号,法定代表人为张玲玲。该场所共两层,单层面积约300平方米,使用性质为培训机构。
(二)通州区川姜镇家贝乐托育服务部
位于通州区川姜镇志浩村9、10组南通家纺城财富中心E3座幢,经营者为叶竹梅。该场所共1栋建筑,地上六层,总建筑面积为1833.10平方米,场所实际为幼儿园。
二、存在主要隐患
2026年4月1日、4月2日,区消防救援局消防监督人员分别对南通市通州区墨香阁书画培训中心、通州区川姜镇家贝乐托育服务部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发现存在下列火灾隐患:
(一)南通市通州区墨香阁书画培训中心:该场所第二层仅设置一部疏散楼梯,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7.4.1条的规定,该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GB35181-2025)第5.3条b项的直接判定要素。
(二)通州区川姜镇家贝乐托育服务部:该场所第四层、第五层设置儿童活动用房,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4.3.4条第2项的要求,该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GB35181-2025)第5.3条a项的直接判定要素。
三、工作要求
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25)第4.1条b项判定规则,经区消防救援局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并上报区政府。经研究,决定对南通市通州区墨香阁书画培训中心、通州区川姜镇家贝乐托育服务部重大火灾隐患实行区级挂牌督办。
南通市通州区墨香阁书画培训中心、通州区川姜镇家贝乐托育服务部必须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对待,分别于2026年6月2日、2026年7月1日前将火灾隐患整改完毕,逾期不整改将予以关停;区消防救援局要做好业务指导;属地政府要高度重视,督促其按规定做好隐患整改工作,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