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6233/2026-00843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发布机构: 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通政办发〔2025〕21号
成文日期: 2025-11-13 发布日期: 2025-11-13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将通州区川姜镇童乐儿童看护服务部重大火灾隐患予以摘牌的通知
索引号: 014236233/2026-00843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发布机构: 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通政办发〔2025〕21号
成文日期: 2025-11-13
发布日期: 2025-11-13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将通州区川姜镇童乐儿童看护服务部重大火灾隐患予以摘牌的通知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将通州区川姜镇童乐儿童看护服务部重大火灾隐患予以摘牌的通知
来源: 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11-14 17:14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高新区管委会,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鉴于通州区川姜镇童乐儿童看护服务部重大火灾隐患已整改完毕,并通过区消防救援大队的复查验收,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将通州区川姜镇童乐儿童看护服务部重大火灾隐患予以销案并摘除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警示牌。

一、单位基本情况

通州区川姜镇童乐儿童看护服务部位于通州区川姜镇志浩村10组南通家纺城财富中心D-1座,经营者为郁佳骞。该场所共1栋建筑,地上六层,总建筑面积为1833.10平方米,使用性质为幼儿园。

二、存在主要隐患

通州区川姜镇童乐儿童看护服务部四层设置儿童活动用房,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4.3.4条的要求。该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6.9条的直接判定要素,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5.2.2条的直接判定规则,故将其存在的火灾隐患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根据通政办发〔2025〕20号文件要求,将其确定为区级重大火灾隐患督办单位。

三、隐患整改情况

2025年11月4日,区消防救援大队对通州区川姜镇童乐儿童看护服务部进行隐患整改复查,该场所已将四层儿童活动用房改成教师工作室,复查合格。

鉴于通州区川姜镇童乐儿童看护服务部重大火灾隐患已整改消除,批准予以摘牌。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