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6233/2025-03339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发布机构: 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通政办发〔2025〕19号
成文日期: 2025-09-10 发布日期: 2025-09-10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将南通市通州区宏盛塑料制品厂重大火灾隐患予以摘牌的通知
索引号: 014236233/2025-03339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发布机构: 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通政办发〔2025〕19号
成文日期: 2025-09-10
发布日期: 2025-09-10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将南通市通州区宏盛塑料制品厂重大火灾隐患予以摘牌的通知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将南通市通州区宏盛塑料制品厂重大火灾隐患予以摘牌的通知
来源: 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9-11 11:02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高新区管委会,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鉴于南通市通州区宏盛塑料制品厂重大火灾隐患已整改完毕,并通过区消防救援大队的复查验收,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将南通市通州区宏盛塑料制品厂重大火灾隐患予以销案并摘除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警示牌。

一、单位基本情况

南通市通州区宏盛塑料制品厂位于南通市通州区金新街道民平村十组,投资人为李益华。该单位建筑面积为4852平方米,地上一层,使用性质为丙类厂房。

二、存在主要隐患

南通市通州区宏盛塑料制品厂存在下列火灾隐患:1. 厂房内设置宿舍,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4.2.2条的要求;2. 厂房安全出口数量不足,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7.2.1条的要求;3. 厂房疏散指示标志灯、应急照明灯数量不足,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10.1.8条和第10.1.9条的要求;4. 厂区未按规定设置室外消火栓,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8.1.5条的要求;5. 厂房未按规定设置室内消火栓,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8.1.7条的要求;6. 厂区未按规定设定消防车通道,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3.4.2条的要求。该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分别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1.3条、第7.3.3条、第7.3.6条、第7.4.2条、第7.4.3条、第7.1.1条的规定。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5.3.3条d款的综合判定规则,故将其存在的火灾隐患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根据通政办发〔2025〕8号文件要求,将其确定为区级重大火灾隐患督办单位。

三、隐患整改情况

2025年9月2日,区消防救援大队对南通市通州区宏盛塑料制品厂进行隐患整改复查,该单位已进行下列整改:1. 厂房内设置宿舍,已形成物理分隔,符合消防技术要求;2. 厂房已增设安全出口,安全出口数量符合要求;3. 厂房已增设疏散指示标志灯、应急照明灯;4. 厂区已增设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房,按规定增设室内、室外消火栓;5. 厂区已按规定设置消防车通道。复查合格。

鉴于南通市通州区宏盛塑料制品厂重大火灾隐患已整改消除,批准予以摘牌。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