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1日,平潮镇人民政府对位于通州区平潮镇新三十里社区平东卫生院东侧的一处无人主张权利的高立柱广告牌依法进行了拆除。拆除后,相关构件暂存于新三十里社区居委会指定场地。因始终无人认领,该广告牌拆除后的零部件已由南通市通州区平东镇良运废旧金属收购部进行回收处理。
为维护可能存在的权利人合法权益,现就此批处理零部件的残值款项事宜公告如下:请该高立柱广告牌的相关权利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广告设施产权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权属及合法设置的有效材料,前往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办理登记,主张权利并领取相应残值款项。
逾期未前来办理登记、认领手续的,相关权利将视为自动放弃,残值款项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陶镭蕾
联系电话:18862908780
地址: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安泰路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1日
(责任编辑:陈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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