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3年防汛抗旱工作,确保安全度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规定,实行以地方行政首长为中心的各项责任制。现将2023年全区江堤、江心沙洲、各镇(街道)、涵闸防汛抗旱、防台风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告。请各级责任人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和责任意识,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督促落实措施,扎实做好防汛抗旱和防台风各项工作。
附件:1. 南通市通州区各镇(街道)防汛抗旱责任人
2.南通市通州区江堤、江心沙洲防汛抗旱责任人
3.南通市通州区涵闸防汛抗旱责任人
南通市通州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3年4月19日
附件1
南通市通州区各镇(街道)防汛抗旱责任人
附件2
南通市通州区江堤、江心沙洲防汛抗旱责任人
附件3
南通市通州区涵闸防汛抗旱责任人
(责任编辑:瞿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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