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通办〔2022〕86号)中,涉及通州区第二批1个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南通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任务编号10
(一)整改问题
工业园区规划环评落实不力,如东经济开发区跟踪评价获批后仍上马7个不符合园区定位的项目,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4个园区规划环评或跟踪评价未按期完成。
(二)整改实施主体:通州区党委、政府。
(三)目标任务:推进园区规划环评(跟踪评价)全覆盖;严格落实工业园区规划环评要求,严格规范入园建设项目审批。
(四)整改措施:加快推进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规划环评编制工作,确保2023年12月底前园区规划环评获得省生态环境厅审批。
(五)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完成整改。2022年11月,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评通过省生态环境厅审查。
如对以上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2月14日至 2023年12月27日)向南通市通州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86521602;电子邮箱:nttz263@163.com。
南通市通州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