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房屋征收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住建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及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拟公开选定北沿江铁路(通州段)工程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现将报名参选评估机构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北沿江铁路(通州段)工程房屋征收项目被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及其装修、附属物等,征收范围:北沿江铁路(通州段)征收红线范围内(兴仁镇区域)南通市通州区飞宇纺织有限公司、南通玉德纺织品拖浆有限公司、南通旭立毛纺织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具体范围详见征收红线图)。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房地产和资产法定评估资质,列入2024年南通市通州区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名录,且从业人员需取得《通州区房屋征收服务上岗证》。
(二)评估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报名材料:
(一)资质证书;
(二)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三)注册估价师证书复印件等。
四、评估机构选定方式:由房屋征收部门根据评估机构报名顺序,制成《北沿江铁路(通州段)工程房屋征收评估机构报名名录》,首先供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如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通过投票(抽签、摇号)确定,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凡自愿参加北沿江铁路(通州段)工程房屋征收评估的评估机构,请按本通知相关要求将报名材料于2024年10月15日下午4点30分前报送到金通公路3168号,通州区兴仁镇人民政府503办公室。
联系人:曹江 联系电话:0513-68383068
南通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12日
(责任编辑:葛丁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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