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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通州区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6-17 11:20:11
信息来源: 区交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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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道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1〕355号)及2023年1月1日起实施的《江苏省治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为从源头上遏制超限超载行为的发生,决定将我区重点货运装载源头单位共37家向全社会公布,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6月24日。举报电话:0513-86110751。

各货运装载源头单位要切实落实车辆合法装载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源头治超工作职责,严把货物装载关、车辆称重关、车辆出厂(场)关,确保出厂车辆无超载超限行为。同时,各道路交通安全相关职能部门及货运装载源头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属地政府要认真履行各自在治超工作中的职责,强化对货运装载源头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遏制超载超限车辆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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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7日

(责任编辑:刘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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