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征集主题:

    关于公开征集《南通市通州区“门前三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征集时间:

    2022年04月16日 - 2022年04月28日

  • 征集单位:

    南通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公开征集《南通市通州区“门前三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了加强我区“门前三包”管理,进一步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更加整洁、优美、文明、宜居的城市环境,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南通市通州区“门前三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详见附件),广泛征求意见,

各界人士可以在2022年4月28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朝阳路19号南通市通州区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综合执法中队,邮编226300;

二、通过邮箱方式将意见发送至:1228695717@qq.com。

南通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局

2022年4月16日


南通市通州区“门前三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征集稿说明

为了加强我区“门前三包”管理,进一步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更加整洁、优美、文明、宜居的城市环境,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结合我区实际,我局牵头制定了《南通市通州区“门前三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一、制定的背景

“门前三包”是文明城市长效管理的一项重要长效机制,但目前我区的“门前三包”制度仍存在着责任主体、责任范围、管理标准不明确等诸多问题,为进一步提升文明城市长效管理水平,积极推进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建共享新局面,促进城市品质实现新突破,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整洁有序城市环境的期盼,我区必须要制定一部切合本地实际、具有地方特色、可操作性强的“门前三包”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门前三包”的责任主体、责任范围、管理标准,并对相关责任主体应履行的责任予以规范。

二、起草的依据

1.法律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

2. 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容貌标准》、《江苏省城市容貌标准》等。

三、主要内容说明

本管理办法分为总则、门前三包责任区域和责任人、责任要求、管理机制、监督考核、附则等六个部分,主要内容包括:

1.总则。明确了管理办法制定的目的、适用区域、“门前三包”定义、“门前三包”管理的工作原则和相关部门、镇街职责。

2.门前三包责任区域和责任人。明确了“门前三包”责任区域的范围是指有关单位和个人所有、使用或者管理的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场所的土地使用权范围以及管理范围(第七条)。其中沿街单位责任区范围包括横向、纵向、立面三个部分,横向指建(构)筑物或其他不动产沿街总长,纵向指建(构)筑物或其他不动产(有护栏、标志或围墙的,从护栏、标志或围墙起)至人行道的路沿石(无人行道的,以道路边线为界),立面指建(构)筑物或其他不动产的外立面(第八条);实行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的责任区范围,为其物业服务区域,包括住宅小区围墙(围栏)范围以内所有区域和住宅小区围墙(围栏)外侧配建的绿化带区域(第九条)。明确了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场所的所有权人是市容环卫责任人(以下简称“责任人”),所有权人、使用人、管理人之间有约定管理责任的,从其约定(第十条)。

3.责任要求。对“门前三包”责任区的管理要求及责任人在保持环境卫生、保持秩序良好、保持容貌整洁三方面应履行的责任进行了明确,保持环境卫生包括要保持地面干净、立面干净和天面干净;保持秩序良好包括要不乱搭建、不乱摆卖和不乱拉挂;保持容貌整洁包括要做到招牌完好、物品摆好和设施护好(第十三条),并明确责任人对发生在其责任区范围内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属地政府举报,由属地政府依法处理。(第十五条)

4.管理机制。建立管理机制,并明确了区城管局等相关部门、镇街、社区自治组织在推进“门前三包”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

5.监督检查。建立监督考核、问责、举报受理等机制,并进一步明确责任人不履行市容环卫责任应担负的法律责任和鼓励新闻媒体加强对不履行责任行为的曝光,引导公众自觉遵守“门前三包”管理制度,提高市民市容和环境卫生意识。

6.附则。明确了《管理办法》由区城管局负责解释,《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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