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征集主题: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扩大通州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征集时间:

    2022年12月14日 - 2023年01月13日

  • 征集单位:

    区公安局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扩大通州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一、征求时间

2022年12月14日至2023年1月13日

二、征集内容

对《关于扩大通州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建议,可以围绕拟扩大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防治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提出符合实际的意见。

三、征集方式

意见和建议可通过邮寄信件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内容要求简明扼要,并请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和地址,以便沟通联系。

通信地址:通州区金新街道杏园路1号通州区公安局治安大队

邮政编码:226300

联系电话:051386020309、051386020305

电子邮箱:1970533221@qq.com

通州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4日

关于扩大通州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征集稿说明

近年来,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我区坚决贯彻执行《南通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全面落实管源头、严执法、浓氛围等各项措施,为全区群众营造了安全、干净、舒适、文明的城市环境。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条例》和《通告》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禁放区域偏小的问题亟待解决。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通告》规定,当前我区的烟花爆竹禁放区域为:通吕运河以南行政区域全境和通州区通吕运河以北以团结河—G345国道—龙盛大道—希望路—亭东大道(城北中心路)—古潭路(桂西路、平双路)—金龙路(G228国道)—通吕运河为边界的闭合区域,涉及我区金沙街道、金新街道、兴东街道、兴仁镇、西亭镇、二甲镇、川姜镇、先锋街道等八个镇(街)。上述区域禁放工作实施以来,效果明显,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大幅减少,特别是春节期间,我区大气监测国、省控点PM2.5数值相比往年同期大幅下降。但是2022年春节期间,我区北部和西部非禁放区内群众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仍对崇川区和我区空气质量造成一定影响。我区除夕和正月初一PM2.5远高于预测值,日均浓度分别达到110、142微克/立方米,人为造成轻度污染。两天的颗粒物浓度拉高整体达5.1微克/立方米,高出已全域禁放的崇川区25%、开发区56%。

二、扩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必要性

(一)扩大禁放区域能与南通市区形成整体联动。将我区与崇川区西部、北部接壤的平潮镇全境、刘桥镇南部和兴仁镇北部区域划设为禁放区,与南通市区和其他相邻县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部署形成整体联动,有利于减小崇川区内国、省控点PM2.5监测数据。

(二)扩大禁放区域有利于城市高质量发展。将我区国、省控点北部和东部的西亭镇、金沙街道境内现有非禁放区全部划设为禁放区,杜绝燃放烟花爆竹对市民的噪音污染,更有利于通州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和城市文明的高质量发展。

(三)扩大禁放区域有利于烟花爆竹源头管控。拟扩大的禁放区域囊括了1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113家零售店,清除禁放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店可以从源头上最大限度减少通州区范围内烟花爆竹供应量和燃放量。

三、扩大禁放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法律依据

根据《南通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扩大本市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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