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市(区)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区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0-05-29 10:07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区、园、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我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和运行水平,增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根据《南通市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及《通州区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和经费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现组织2020年度市、区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有相对集中的科研人员办公及研发场所,研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有研发所需的仪器设备,原值在100万元以上。

2、已建立相对独立的会计核算体制,并对研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企业有稳定的研发经费投入,研究开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

3、中心主任必须是本企业专职人员,具有中级职称或研究生以上学历;研发团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不少于8人;与高校或科研院所建有长期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

4、具备承担和实施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能力,近3年开发新产品、新技术等不少于3项,申请发明专利不少于1件(或实用新型专利不少于5件)。

5、中心制订3-5年发展规划,并有明确的研发方向和目标产品;技术委员会专家5人以上,每年活动不少于2次;内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健全。

二、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按封面、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纸质封面,平装订)。

2、附件证明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需提供部分企业研发场所和主要仪器及装备的照片8-10张。

(3)企业研发费用专账管理的账页复印件1张。

(4)2019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研发投入占比审计报告。

(5)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学历、职称和研发团队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证件(复印件)。

(6)与高校或科研院所产学研合同及中心3-5年发展规划。

(7)2017-2019年企业获得授权专利、软件著作权、制定国家标准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8)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三、其他要求

1、申报市、区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申报材料需镇(区、园、街道)签字盖章。

2、申报材料请于6月20日前报送区科技局科技成果科(区行政中心12楼1228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区科技局科技成果科费建生、李毅,电话:86113290、86512127 。


 

南通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局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