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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总镇开展规范使用“生鲜灯”宣传工作

发布时间: 2023-11-17 15:52:23
信息来源: 十总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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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总镇供稿(王先跃)为规范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场所照明设施使用行为,有效解决“生鲜灯”可能误导消费者对食用农产品感官认知的现象,11月9日起,十总镇市场监管部门积极组织开展相关检查,向经营者宣传不得使用“生鲜灯”误导消费者的规定。

一是明确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利用“微市监”微信群转发相关信息,并对辖区内农贸市场、超市生鲜区、肉店、熟食店等相关单位进行上门宣传,发放提醒告知书,明确规范要求,限期整改。

二是以点带面,检查各项指标。在开展“生鲜灯”宣传的同时还对相关主体的环境卫生、索证索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把食品安全这项工作落实在专项整治行动中,维护市场诚信消费环境的同时更要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结合此次宣传活动,对辖区内重点农贸市场、超市、熟食店经营的生鲜猪肉、熟肉制品进行7个批次的快检,对其中1批次的生鲜猪肉进行了下架溯源工作,有力维护了辖区内肉制品的经营秩序。

三是加大宣传,形成社会监督。在整治行动中不仅向商户宣传了总局公布的《办法》,同时也对消费者进行了宣传讲解,让其了解“生鲜灯”的欺骗性,《办法》的要求内容,鼓励消费者对商家的整改情况进行主动监督。

截至11月13日,共派发宣传告知书40余份,宣传场所覆盖6个超市生鲜区、4个农贸市场、肉店、卤菜店和水果店等单位。下一步,十总镇将持续加强宣传力度,规范辖区范围内食用农产品销售经营场所照明设施的设置和使用要求,主动抓好整改,12月1日起《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生效后将严查使用“生鲜灯”的违法行为,还原食用农产品真本色,全面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丁一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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