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街道供稿(朱钰佳) 为切实增强辖区药械经营使用单位法律意识和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近日,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金沙分局积极转变工作思路,变“坐等办事”为“主动服务”,发挥基层监管同志“铁脚板”,实地监管和普法宣传相结合,将法治课堂搬进医疗器械批发单位和零售药店。
开展一次上门服务。分局同志对辖区所有医疗器械批发单位开展摸排,结合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高频问题和潜在风险点,进行“点对点”、“面对面”精准普法。重点宣贯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核心条款,详细解读了医疗器械采购、验收、储存、销售、使用全过程的质量管理规范,保证“票、账、货、款”一致。
举办一次警示教育。金沙分局召集辖区零售药店重点单位开展责任约谈,通过以案释法,剖析近年来其他省市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典型案例,让质量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知悉法律底线、明确责任义务,履行质量主体责任,严格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
签订一份管理承诺。主体单位的责任意识加强既要入脑入心,也需要书面承诺。金沙分局组织零售药店线上签订《零售药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承诺书》,线下在店堂内张贴或公示《零售药店药械经营质量管理“十个不”》,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下一步,金沙分局将持续深化药械单位普法宣传工作,推动普法常态化、精准化,着力提升辖区药械行业整体法治素养和安全水平,共同守护好群众生命健康的安全防线。
(责任编辑:白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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