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车辆因交通违法或交通事故被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扣留,请车辆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携带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或车辆合法来源证明到被扣留单位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日
附涉案车辆名册:
小型轿车:
苏FK66E3、苏F66582、苏F19V63 、苏FR18S3 、苏EQ785N 、苏F546Y3 、苏FWX322、 苏F3T636 、苏B1H191、苏FX0329、苏F4R310、苏FX66Y1、苏F8M763、苏FT77T9、鲁QP210Z;
小型面包车:
苏FC275E、苏F7G9H1、苏F289G3、苏C7W269、苏F6U7Y7、苏FZ52T7;
三轮摩托车:
苏F383MD、苏F845NM、苏F197MZ、苏N84950、苏F852MK、苏F1223N、鲁EW8101、苏FB927L、苏F982NH、苏F358HF、苏FXW568、湘F247P1、苏E2J770、苏F9PC51、苏F0ND29、鲁ER7321、车架号:03ex144828;
二轮摩托车:
苏F671NG、苏F2X526、苏J0J621、苏F4NB68、苏FA934Y、苏F067MQ、苏F468FL、苏F1PT12、苏F7667M、苏F2NX09、苏FFV386、苏F861NB、苏F23N15、苏F5PL46、 苏GVM132、 苏F763MZ、苏F5M750、苏F9NR20、苏F1MH35、苏F9PB65、苏FMD242、苏F223ME、苏FNW321、苏F6XQ30、苏F7B142、苏F4B693、苏F881GJ、苏F816S8、苏F3LA60、苏F078F5、苏F8106J、苏F8MJ81、苏F7LC46、苏MTL935、发动机号码12013543;
小型普通客车:
苏F809Z3、苏EB7E88;
厢式货车:
苏F027YC、苏F917YM;
轻型货车:
赣D2S002;
半挂:
沪E6611(挂);
农用车:
皖1131680、皖0359944、皖11-37056、晋08C1971;
二轮电动车:
车架号217k0101552、车架号1001090、车架号1881784;
电动自行车:
苏E187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