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南通市通州区五接镇部分路段机动车停车秩序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净化南通市通州区五接镇部分路段交通环境,提升镇区形象,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五接镇部分路段机动车停车秩序管理通告如下:
一、机动车驾驶人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停放机动车,车头按停车泊位内的箭头朝向停放。
二、机动车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不得停车,停在停车泊位内的除外。
三、车辆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停放或临时停车在下列路段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处理。
1、兴五大道(五接镇政府至五接花苑西门);
2、平五路(成龙路至老健康路);
3、云李路(S356至桃李路)。
四、本通告自2021年10月18日实施。
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9月18日
(责任编辑:瞿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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