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主题服务 / 健康服务

通州区规范避孕药具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18-11-05 10:51:28
信息来源: 区卫计委
【字体:

各卫生、计生单位:

为适应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整合的新形势,进一步推进避孕药具公共服务创新发展,为育龄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服务,根据江苏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实施意见》(苏卫妇幼〔2016〕8号)、《关于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苏卫妇幼〔2017〕4号)、《关于规范避孕药具服务管理的指导意见》(苏卫妇幼〔2017〕9号)、关于印发《南通市通州区镇级、村级卫生和计生服务机构整合后职能分工》的通知(通卫计〔2017〕15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新形势下做好避孕药具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群众生殖健康为追求,以按需服务、优质服务为目标,改革创新,转型发展,全面提升药具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1.坚持免费服务。药具供应坚持国家免费发放服务,在满足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已婚育龄人群对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基本需求的同时,兼顾其他人群的免费药具服务需求。2.坚持以人为本。以育龄群众药具服务需求为导向,拓展药具发放渠道,延伸药具服务内涵,满足目标人群方便快捷、多层次、人性化的药具服务基本需求。3.坚持知情选择。加强国家免费发放服务政策的宣传和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知识的普及,指导育龄群众自主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方法。4.坚持改革创新。整合卫生计生服务资源,健全药具服务管理体系,夯实药具公共服务网底。以问题为导向,以落实工作职责为目标,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构建新型药具服务管理体制机制。

二、工作职责各级药具管理服务机构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领导下,在上级药具管理机构的指导下,承担本辖区药具管理和发放服务工作。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编报年度药具需求、分配计划方案;组织实施药具的计划、质量、发放管理,仓储调拨,信息统计,宣传教育,药具不良反应信息报告等,指导基层开展咨询指导、随访服务;组织培训基层药具管理人员。各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承担辖区内计划生育避孕药具管理工作,指导辖区内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及村(居)卫生室、村(居)计划生育服务室开展药具发放工作。区人民医院、中医院、各镇(街道)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设置免费药具发放点,在服务大厅、计划生育门诊候诊室、妇产科住院部等区域定时播放药具公共服务宣传短片,在适当位置张贴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宣传海报、投放知识手册。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药具质量管理,向目标人群提供药具宣传、咨询、发放、随访服务等工作;做好药具信息采集和药具不良反应监测与上报工作。各镇(街道)卫生所负责落实上级有关避孕药具工作服务规范、标准和制度;广泛宣传避孕药具发放政策、渠道和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知识;将避孕药具发放工作与其他基本公共卫服务项目同部署、同管理、同检查、同考核。各村(居)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按规定要求做好药具免费发放、信息采集、储存保管、咨询指导、随访服务、疑似药具不良反应信息上报等工作。

三、实施步骤

1.准备阶段(2018年9月)。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准备培训材料、宣传材料,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各镇计生办负责上报本单位药具管理人员和村(居)妇女主任名单,各卫生所负责上报本辖区内药具管理与服务人员(包括村级)名单,名单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药具药品科。联系人:张海燕。电话:86029925。

2.实施阶段(2018年9月至10月)。各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与属地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进行对接,各村(居)计划生育服务室与村卫生室进行对接,于10月底前完成业务培训和避孕药具领取手续。

3.督导阶段(2018年12月)。区卫计委组成督导小组对全区各卫生计生单位药具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督导结果纳入年终卫生计生综合目标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卫生、计生单位要充分认识药具服务管理工作在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生殖健康、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中的重要意义。要加强统筹协调,创造良好政策环境,提供有力保障措施,做到药具发放服务工作责任落实、人员到位、设施设备齐全,确保国家药具公共服务宗旨落到实处,实现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目标人群免费药具服务的全覆盖。

(二)落实经费投入。2018年我区将按照上级要求,落实药具服务管理工作经费投入,保障药具公共服务举措落到实处。

(三)加强队伍建设。各级药具管理服务机构要根据本级药具服务管理职能要求,结合当地服务人口、药具需求和岗位需求等实际情况,明确1名具有医(药)学专业背景的人员担任专(兼)职药具管理人员,负责药具发放管理、宣传教育、随访服务、药具不良反应监测与上报等工作。全区严格按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规范,对药具发放机构、人员进行考核。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发挥宣传先导作用,推进宣传服务理念和模式创新,借鉴互联网思维,借助强势媒体和网络宣传,积极融合共享,构建药具“大宣传”格局。广泛宣传药具免费发放政策、渠道和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知识,抓住人流后、产后等关键环节,全方位、多角度、广覆盖宣传药具项目,不断提高育龄人群的知晓率、获得感。   

(五)创新发放服务模式。要积极拓宽发放渠道,优化服务模式。在做好传统模式发放的基础上,大力推行“互联网+”药具发放服务,推广网络发放、自助发放等便民服务。村医结合育龄妇女产后访视,提供药具服务。将药具发放服务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发挥全科医师团队、乡村健康管理团队的作用,打通药具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六)改善咨询随访服务。依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实施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咨询服务。采取多样化、个性化沟通方式,跟踪指导并开展继续服务,培养目标人群自主自律的生殖健康促进行为,提高药具咨询服务效果,降低非意愿妊娠发生率。

(七)强化目标考核。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有关药具工作服务规范、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将药具规范服务、队伍建设、绩效考核等纳入综合目标管理及基本公卫服务体系建设。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业务指导,加强培训、督导。各药具发放机构负责细化工作制度、岗位职责,抓住重点人群和核心工作指标,利用好信息化和考核两个抓手,健全药具服务效果评价体系,强化服务质量监督与评估,提高药具服务能力水平。

通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9月25日

(责任编辑:顾彩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累计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