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推动交易活动公开、透明、规范、高效,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以及《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南通市通州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暂行)》,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一、征求意见范围
自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2月1日,通过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公开征集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
二、意见建议情况
公示期内,未收到意见建议。
(责任编辑:葛丁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