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存量房交易市场秩序,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交易资金的安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南通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南通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区住建局”)牵头编制了《南通市通州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情况说明如下:
一、征求意见范围
通过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公开,自4月14日始至5月13日结束,征集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
二、意见建议情况
公示期内,未收到意见建议。
南通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