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通州区互联网租赁共享单车监督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交通秩序以及城市环境,保障市民出行安全便利,促进本区共享单车规范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南通市通州区共享单车规范管理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管理要求的规定,结合本区工作实际,制定《南通市通州区共享单车评价实施细则》。现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各单位及社会各界意见。现将征求意见情况说明如下:
一、征求意见范围
通过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公开,自10月29日始至11月7日结束,征集各单位及社会各界建议。
二、意见建议情况
公示期内,未收到意见建议。
通州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