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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管局五接分局:化妆品试用装与正装一样受监管

发布时间: 2024-03-21 13:38:53
信息来源: 五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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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接镇供稿(顾靓 马正祥)3月15日,区市场监管局五接分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一家化妆品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店内化妆品柜台上摆放的两支已开封的某品牌隔离霜试用装均已过期。该店经营者表示,这是试用装,免费提供给顾客的,不对外销售,同时拿出柜台里的相应化妆品正装,称其对外销售的正装都是在有效期内的。执法人员严肃指出化妆品试用装与正装一样受到监管,经营者同样要履行化妆品经营义务,并现场对上述过期化妆品试用装进行了扣押。

线下化妆品经营单位为了吸引顾客,往往会提供免费试用的小样、试用装等。近年来,化妆品“小样”开始成为年轻消费者的心头好,各类小样集合店层出不穷。消费者往往关注自己购买的化妆品正装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为正品,也许遗漏了在柜台上试用的化妆品试用装等。然而这类打着“试用装”“非卖品”标识的化妆品,也许就是“漏网之鱼”。过期的、来源不明的化妆品涂在脸上可能会产生过敏、溃烂等不良反应,危害消费者安全。

2021年,我国出台《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其中第四十九条规定:“以免费试用、赠予、兑换等形式向消费者提供化妆品的,应当依法履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及本办法规定的化妆品经营者义务。”最终,市场监管局五接分局执法人员对上述化妆品店以免费试用形式向消费者提供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行为依法立案,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区市场监管局五接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在购买、使用小样、试用装等化妆品时也要擦亮双眼,查看相关产品的标签标识,在遇到无标签标识、过期等化妆品时可向市场监管局投诉反映,市场监管局将第一时间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马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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