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日报讯(记者 徐艳梅 通讯员 魏婷婷 李怡)2月8日早上6点,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十总镇一纺织科技公司内发现了印有“冰墩墩”图案的T恤、花型模板。
“冰墩墩”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的奥林匹克标志,以“冰墩墩”形象设计的相关周边产品等知识产权均受保护,不容侵犯。据调查了解,当事人承认“冰墩墩”图案是其从网络上自行下载并印制,未得到相关授权,这款T恤于1月20日在网店开售。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无独有偶,接举报,执法人员在一家烘焙店发现“冰墩墩”造型蛋糕1个、制作蛋糕的原材料若干。经查,当事人共制作“冰墩墩”蛋糕3个,货值600元,且当事人未得到相关授权。
随着北京冬奥会的举办,吉祥物“冰墩墩”成为顶流。在一“墩”难求的情况下,厂家可以随便自己生产吗?答案是“不能。”
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科长曹小宁解释说,“冰墩墩”相关周边产品不仅是冬奥会知识产权的物质载体,还是国际奥组委的“奥林匹克相关资产”,奥运组委会在商标、专利、版权、特殊标志方面对“冰墩墩”做了全方位的保护。上述案件当事人均未得到相关授权,生产、线上销售“冰墩墩”盗版周边产品,属于“未经许可复制使用奥运标志和涉奥作品”,涉嫌违反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商标法》等的规定。她提醒广大商家,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冰墩墩”等奥林匹克标志,私自改动“冰墩墩”形象再售卖,此行为也涉及侵权。消费者选购收藏的时候,也要认准北京2022年冬奥会认证或特许的相关资质,否则很有可能买到侵权的产品。
那么,怎样使用“冰墩墩”才不会构成侵权?曹小宁介绍说,如果使用行为只是为个人欣赏、自娱自乐,比如将其图样编织在围巾手套等个人用品上仅供自己使用;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在报道新闻时对该形象的再现等使用方式,通常不构成侵权。
据了解,为严打奥运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上月底,我区制定了《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赛时保障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已检查85次,立案两起。区市场监管局还联合区人民检察院对辖区内玩具制造企业、家纺企业开展走访宣传,并商讨了此类案件的易发领域及法律适用、法律竞合的难点,就如何建立知识产权违法线索融合研判机制,第一时间形成打击合力达成相关共识。近年来,我区扎实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健全行政执法机制。2019年3月至今,全区共查处知识产权案件329起,案件总数全市第一,入选国家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1件、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和知识产权涉外保护十大典型案例1件,创建了“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新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