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要闻动态 / 回应关切

税收新政实施 我区98.9%的企业将享受政策红利

发布时间: 2019-03-05 09:08:22
信息来源: 区新闻信息传播中心
【字体:

通州日报讯 (记者 徐艳梅 通讯员 成云)2月28日,区税务局和张芝山分局的税务干部来到位于先锋街道的南通海润纺织有限公司,进行普惠性税收减免优惠新政宣传。“减税让我们轻装上阵了。”企业总经理王锡彬高兴地说。

今年年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文件,规定在2019年至2021年的3年里,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实际负担5%的税负;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元至300万元之间的部分,实际负担10%税负,更好地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壮大。海润纺织去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30万元,按原先政策需要缴税32.5万元,而按照新政,只需要缴税8万元,少缴了约四分之三的所得税。“真的是实实在在的红利,这笔钱可以让我们购买一台新的喷气织布机,扩大生产规模,促进企业继续发展。”

新政还包括在政策有效期内,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一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我省确定按最大幅度即50%减征上述“六税两附加”。

气温回升,经营模具加工的通州区金沙建强机械厂法人代表陈凤芳也感受到了政策的温暖。作为一户按月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该厂去年经营额为92万余元,缴纳了近2.8万元的增值税。按照新的增值税优惠政策,今年这2.8万元的增值税她就可以不用缴了,如果算上附加税费,她还能少缴3000元的税费。“我们小企业本小利薄,新政真是实打实的惠民政策,国家给我们的是真金白银啊!”陈凤芳喜不自禁地对专程上门辅导的税务人员说。

据初步统计,新政出台后,我区将有98.9%的企业可享受到这些政策红利,其中超97%为民营企业。

(责任编辑:顾彩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