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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管局发布春季流感药品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 2024-03-29 13:28:50
信息来源: 南通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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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管局供稿(张童童 邢卉丽)春季是呼吸道疾病高发时段,可能面临流感、肺炎支原体感染等多种疾病叠加流行的局面,群众对流感相关药品的需求明显上升。为进一步维护药品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期,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消费者和经营者春季用药作出如下消费提示:

一、消费者不要盲目相信网络“名药”,同效果的正规药品均可选择。疾病流行期间,网络谣言容易滋生,会出现一些所谓的“神药”“唯一特效药”等说法。消费者切勿轻信网络谣传。凡是有治疗感冒、疏风、清热、解毒等作用的药品,都能够缓解流感导致的身体不适症状。

二、消费者不盲目囤积药品,根据不同症状选择治疗方法。药品属于特殊商品,消费者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理性选择购买。盲目囤积药品轻则造成浪费,一旦误食过期药品还可能造成人身健康的损害。购买处方药还需要凭医师处方,并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服用。

三、消费者不要从非正规途径购药,选择正规药店和医院。消费者在选购药品时,应当选择已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经营企业和公示证件的正规网络销售企业购买药品,不在无法证明渠道合法的平台购买,例如朋友圈、微信等私人账号。购药时,消费者应当索取发票,保管好购物凭证,仔细查验包装和说明书,以便出现问题时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四、经营企业要认真履行各项制度,确保药品安全。药品经营企业要依法依规落实药品管理制度,认真履行进货查验制度,严格落实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要求,确保所经营药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去向合规。

五、经营企业要合理定价,自觉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药品经营企业在销售药品时,应当合理定价、明码标价,在出现纠纷时与消费者做好沟通工作,不出现囤积居奇、捆绑销售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责任编辑:徐佳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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