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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生态环境局应用危废管理平台查处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 2023-07-17 15:51:44
信息来源: 通州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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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生态环境局供稿(陈春雷 朱柏霖)2023年6月,通州生态环境局在数据巡查中发现,平潮镇某企业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系统危废各项数据存在异常。发现线索后,通州生态环境局立即对该企业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系统填报情况进一步核查,发现该企业自2023年4月14日转移危险废物后,系统内危废仓库库存数据长时间为零,与往期申报情况存在较大出入。执法人员随即对该企业危废管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危废仓库内存有大量废活性炭、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未及时在系统内进行申报,执法人员对该企业上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本案是一起数据“天眼”在环保执法实战中应用的典型案例。近年来,随着污染防治设施的自动化,随着生态环境部门管理管控手段的科技化,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开始初具抽象化、数据化属性。违法的行为本身可能是实体的,但却可以进行数据化描述,违法证据的固定也需要通过对数据进行整理、整合。这种改变对生态环境部门的执法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通州生态局高度重视科技执法、数据分析等新领域在执法工作中的应用,积极布局人才储备,常态化加强技能培训,大力完善执法装备配套。自2022年以来,通过在线监控、用电监控、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系统等“天眼”工具,运用数据分析、非现场执法等手段,办理多起在线监控弄虚作假、废气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危险废物隐瞒申报类新领域案件。数据类证据相比于传统的实体化证据,因其特殊属性,坚实程度更高,弥补了过去在办理同类案件过程中,客观证据获取难、印证能力不足的问题。数据平台作为执法部门、企业外的“第三方”,记载的内容更具客观性,有利于双方对于证据有效性共识的达成。作为新生事物,数据分析手段在环保新领域执法中已然大放异彩,在案件线索发现、违法证据固定等工作中都发挥了关键作用。

近年来,通州生态局不断探索数据分析、非现场执法的应用场景,加大在线监控、用电监控、数据管理平台等科技手段在行政执法工作中的比重,不仅拓展了监管范围、强化了监管精细度,也进一步拓展了执法工作的纵深。相信在不久的将来,随着各类远程监控系统、数据管理平台在企业污染防治工作中的进一步应用,数据“天眼”必将让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无所遁形。

(责任编辑:李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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