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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消费者协会发布月饼过度包装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 2023-09-01 13:26:59
信息来源: 南通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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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管局供稿(邢卉丽 喻勇)金秋九月,中华民族传统佳节中秋节即将临近,为亲朋好友选购月饼等礼物又成了人们的消费热点。近年来,为迎合传统的“礼盒越大越显得情意重”的心理,月饼礼盒包装越做越大、越做越贵,很多人戏称“月饼盒子比月饼贵”。

为解决此类食品和化妆品过度包装的问题,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制定发布了新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国家标准。新标准规定了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和包装成本要求,以及相应的计算、检测和判定方法。新标准于2023年9月1日正式实施。

为推动形成厉行节俭、反对铺张的消费新风尚,区消费者协会发出以下拒绝过度包装消费提示:

一是学会识别过度包装。根据标准规定:月饼包装层数不得超过3层,包装不应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饼,需要控制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的包装之外所有包装的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15%。同时,标准明确规定了月饼不应与其他产品混装。消费者需要学会辨别不满足标准的产品,主动选择包装简约适度的产品。

二是积极参与社会监督。消费者若发现违反国家标准过度包装商品的行为,可以主动通过全国12315平台、12345平台等渠道进行投诉举报,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只有人人参与到对过度包装的社会监督中来,才能更好地营造适度包装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是主动整改违规行为。除了消费者要主动拒绝过度包装的产品,经营者更应该自查自纠,在源头环节进行把控,确保生产销售的食品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要求。同时,经营者应该提高主体责任意识,做好勤俭节约社会风尚的宣传者。

(责任编辑:徐佳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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