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低保公示
根据《江苏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和南通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规定,经个人申请,村(居)民主评议,镇区初审,区民政局审批,现将通州区拟继续享受低保待遇对象,予以长期公示。如对被公示对象享受低保待遇有异议,可向区民政局反映,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 南通市通州区民政局:86515143,86108650。
根据《江苏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和南通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规定,经个人申请,村(居)民主评议,镇区初审,区民政局审批,现将通州区拟继续享受低保待遇对象,予以长期公示。如对被公示对象享受低保待遇有异议,可向区民政局反映,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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