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主要工作
来源: 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1-12-28 14:30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2年水利工作继续以畅流活水为抓手,全力推进水系畅通、黑臭水体整治、生态河道打造工作,践行民生实事,深化水利改革,加快推进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主要目标是:

(一)聚力水利工程建设

1、重点水利工程

( 1 )沿江风光带建设。2022年的主要任务是实施公字涵洞、大李港涵洞、小李港闸3座穿堤涵闸拆除改建工程;对新捕河闸实施加固。

( 2 )亭石河治理工程。该工程是跨年度工程,总投资7076万元,计划疏浚河道13.82公里,新建河道护岸17.83公里。项目于2021年10月20日正式开工,2022年6月底完工。

( 3 )九洋河治理工程。该工程是跨年度工程,总投资3312万元,计划疏浚九洋河通州段,长度4.57公里,新建护岸长度8.95公里。项目于2021年11月中上旬开工,2022年6月底完工。

( 4 )团结河(通州段二期)治理工程。计划投资6000万元对团结河取胜桥至东社北闸段进行疏浚,疏浚河道12.12公里,土方16.6万方,新建护岸长度15.9公里。该项目已申报纳入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待批准后实施。

2、乡村振兴工程

( 1 )2022年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计划整治三级河道5条(段),长9公里,土方4.65万方;四级河道48条(段)62.93公里,土方60.11万方;沟塘228处土方58.83万方。

( 2 )2022年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位于刘桥镇徐园村、新联居,拟投资900万元,治理小流域面积约9平方公里。

( 3 ) 2022年移民补助工程。计划在金新街道、川姜镇、石港镇实施公共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安装太阳能路灯500盏,新建小游园2处,路面沥青铺装1.6万平方米,木桩护岸1千米,沿河栈道步道1.4千米。

( 4 )2022年生态河道建设工程。计划建设县乡生态河道40公里。

3、除险加固工程

(1)骨干河道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对九圩港坍塌严重部位进行应急防护。

( 2 )2022年全区桥梁安全整治工程。

①全区桥梁安全整治。为大力推进隐患桥梁整治,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建议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属地负责推进。按镇街类别(一、二、三类)对如期完成整治任务的镇街,以桥梁的竣工审定总价(包括维修、拆除、重建)的30%、50%、70%的标准进行补助,不足部分由镇街承担。镇街实施的桥梁共需经费4018万元,其中:申请区财政补助1590万元,镇街配套2428万元。

②新建五接镇通二圩桥、金新街道麒麟海界桥。拆除金新街道通甲河人行桥。

③区管桥梁隐患消除(应急维修)。

4、区域治水工程

(1)一区西扩和提升工程。进一步打通一区先行区内断头河坝头坝埂,畅通水系,提升一区试验工程。项目涉及金沙街道、十总镇。影响范围350平方公里。

(2)平五片区区域治水工程。计划在平五河、花港河、新坝中心河、三港河、三五河等5条通扬运河支河口建设控导建筑物5座。打通平五片区98平方公里范围内部分断头河,畅通水系。

(二)做好水利工程管护

1.继续推进河道长效管理工作。按照“全面清理、重点整治、落实责任、长效管理”的工作思路,巩固河道疏浚整治成果,完善管护制度,强化管护队伍,落实管护经费。结合水利基础设施空间规划成果,逐步开展对已划界河道确权工作。

2.全面加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工作。根据《通州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办法》,按照分级管护责任,全面加强灌区工程、小型涵闸、农村桥梁等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改革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3.综合改革持续投入机制。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行“先建机制、再建工程”、“总体上不增加农民负担”,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及节水奖励,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效,促进长效机制运行。

(三)强化水利发展保障

1.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根据省市部署要求,编制《南通市通州区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从历史洪水干旱灾害分析、防汛抗旱风险隐患排查、确定洪水干旱灾害防治的标准、制定洪水干旱灾害防治总体布局四方面明确相应的洪水干旱灾害防治的工程措施,针对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措施等。

2.开展通州区水旱灾害风险普查。根据统一部署,编制调查方案,水旱灾害致灾调查,对干旱、洪水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重点镇防洪安全隐患排查,完成风险评估报告,普查报告编写。摸清全区水旱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减灾能力,为全区有效开展水旱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3.加强法治水利建设。紧紧围绕省法治水利建设指标体系,突出依法治水、依法管水,着力抓好水利法治制度建设、水行政效能建设、依法治理能力建设,不断推进管水治水规范化、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全面提升水利政策法规保障能力、依法行政执法能力和依法实施水利建设管理能力,巩固提升省法治水利示范点建设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