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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20612202200004号)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4-16 14:03:20
信息来源: 南通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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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于2022年3月4日向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核发了其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城北派出所综合业务用房建设工程用地预审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20612202200004号)。现建设单位因该项目已另行选址,申请注销上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经审查,我单位决定注销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证书号:用字第320612202200004号),并予以公告。

联系地址:通州区大庆路127号南楼303室,联系电话:0513-86028319。

(责任编辑:祁陈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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