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20600202300018号)的公告
我单位于2023年4月7日向中共南通市通州区委党校核发了其位于金新街道的中共南通市通州区委党校新建项目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证件号:用字第320600202300018号)。现建设单位因项目用地范围调整,申请注销上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之规定,我单位决定注销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20600202300018号),并予以公告。各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向我单位提出。
联系地址:通州区大庆路127号南楼303室,联系电话:0513-86028319。
(责任编辑:祁陈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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