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江苏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版)》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广旅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现将《江苏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版)》(苏文旅规【2021】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1月30日
详见附件。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版)》的通知(苏文旅规〔2021〕4号).pdf
各县(市、区)文广旅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现将《江苏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版)》(苏文旅规【2021】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1月30日
详见附件。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版)》的通知(苏文旅规〔2021〕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