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州区投资项目
“多评合一”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镇(区、园、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社,区各直属单位:
现将《通州区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实施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14日
通州区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实施意见(试行)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规范中介服务的意见》,进一步推进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善投资发展软环境,经研究,现就进一步优化企业投资项目评估流程,开展“多评合一”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审批环节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实行串联;没有法定因果关系的,实行并联”的要求,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建立联合评估机制,对投资项目实行“统一咨询、统一收件、统一评估、统一发件”的服务新模式,进一步优化我区投资发展软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程序合法原则。“多评合一”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相关手续合法、合规。
(二)继承创新原则。坚持现有各类行之有效的做法,区别传统审批方式,在受理、审查以及办理等环节创新工作机制,将复杂问题简单化。
(三)便捷高效原则。通过项目前期服务、一窗受理、内部运转、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效能监察,努力为项目业主提供简便、快捷的审批服务。
三、实施对象
(一)“多评合一”为区级权限范围内由政府部门审批(审核)、核准、备案的需开展中介服务事项的投资项目。
(二)本意见中所指“多评合一”,是指项目开工建设前期阶段所涉及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安全预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水土保持、水资源论证、排污口设置、洪水影响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技术评估(评审)及评价(评估)报告的并联审批。(因项目类型不同,部分项目无需开展所有评估。)
(三)投资项目“多评合一”由区行政审批局所属区联合评价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牵头负责组织、协调。
四、工作流程
(一)统一咨询。中心设立咨询窗口开展前期服务,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或有关资料后,经初审确定项目类别和审批等级。当即可判别的一般项目发放“多评合一”告知单;复杂或重点项目由咨询窗口登记备案并在3天内组织相关人员(办事窗口)、申请人进行联踏联审前期服务指导,现场解答申请人提出的各类问题,明确需开展的评价(评估)类别,做到“咨询一次讲明、要求一次写清、表格一次发齐”。由业主通过网上“中介超市”选择或网下委托对应资质中介机构进行评价(评估)文件编制。
(二)统一收件。各类评价文件由中心窗口统一接件,根据部门职能,立即分送相关并联审批窗口单位,各审批服务窗口应及时做好资料交接工作,对需要补正材料的项目应在材料交接后1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中心,否则视为不需补正。对不需技术评估的文件,进入审批程序;对需进行技术评估的文件,进入统一评估程序。
(三)统一评估。对需要技术评估的评价文件由中心统一组织统筹进行技术评估(评审),对互为前提的审批或中介服务环节并联到一起进行。根据评估内容采取两种方式进行,一是由中心直接邀请相关专家进行网上会签或组织召开技术评估(评审)会,形成专家(评审)意见;二是对需专业服务机构评审的,由中心组织统筹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专业技术评估单位)开展技术评估(评审),形成评估(评审)意见。编制文件的中介机构和业主根据相关意见进行修改(整改),形成报批稿件,进入审批程序。
(四)统一发件。由中心负责对进入并联审批程序的文件办理进行跟踪协调,对审批结果进行收集整理,并通知业主统一领取。
五、职责分工
(一)区联合评价服务中心职责
1. 负责区级项目“多评合一”的组织实施,组织联踏联审会,起草并签发联审会议纪要,协调、督促有关部门的办理工作;
2. 制订“多评合一”的办事流程,公开服务内容、办事流程、申报资料、办事结果;
3. 搭建和管理“多评合一”网络平台;
4. 指定专人负责全程跟踪服务;
5. 对意见不能统一的事项,报请区审管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二)各职能部门职责
1. 按照政务公开和审批标准化建设的要求,规范审批环节,实行办事项目、办事程序、申报资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及办事结果对外公开;
2. 协助并参加中心组织的联踏联审会,按照各自职责对投资项目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指导企业做好相关申请资料准备,回答企业有关咨询,为企业提供快速、便捷、高效的全程服务;
3. 主动与中心及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做到上下、左右联动,限时办结。
(三)各镇(区、园、街道)职责
1. 加强与有关部门对审批事项的沟通、协调和衔接,协助联合评价服务中心组织联踏联审;
2. 确定全程代理服务人员,协助企业准备好有关资料。
(四)业主职责
1. 承诺履行各评价事项告知的事项;
2. 及时联系有资质的单位做好各类评估报告等准备工作;
3. 按规定及时提供各种报批材料、资料。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服务理念。加快推进投资项目“多评合一”,是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提高投资项目行政审批及办事效率的思想认识,自觉服从大局,服务发展,敢于负责,大胆创新,改进审批方式,把企业、群众的满意程度作为衡量和检验工作的重要标准,积极推行联合审批制、代理代办制、预约办理制、陪同办理制、上门服务制、跟踪服务制,共同营造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
(二)加强中介服务。加大对中介机构的监督力度,促进行业自律,加强中介行业管理,建立市场退出机制,提高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强化审批前置中介机构服务引导,区审批局搭建办事信息公开平台,营造办事人可选择的公平竞争环境。逐步探索行政审批机关对中介机构提供审批前置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进行考核的有效办法。
(三)加强监督考核。牵头部门和联办部门应当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做好投资项目的并联审批工作,对本部门的审批行为和审批结果负责。区政府定期开展并联审批实施情况检查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并对执行不力的部门予以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