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基层灾害信息员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来源: 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5-07 10:39 累计次数: 字体:[ ]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基层灾害信息员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现将《关于加强基层灾害信息员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通市通州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21日

关于加强基层灾害信息员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区灾害信息员队伍规范化建设,更好地调动基层灾害信息员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发挥灾害信息员在灾情管理中的关键作用,区应急管理局(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对全区基层灾害信息员开展考核工作。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精神,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应急管理部 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加强全国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江苏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南通市关于加强基层灾害信息员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以激发灾害信息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为目标,着力打造覆盖全面、专兼结合、精干高效、相对稳定的灾害信息员队伍,切实提高我区灾情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严格标准、突出实绩。明确灾害信息员考核标准,注重灾害信息员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引导基层灾害信息员高质量完成日常工作和承担的主要任务。

(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真实客观地评价灾害信息员的现实表现情况,考核过程公开、透明,考核结果公平、公正。

(三)科学合理、程序规范。科学制定考核办法和考核内容,合理设定考核指标和分值,按照规定程序有序开展考核工作。

三、考核范围

我区及以下在全国应急信息员系统登记注册的灾害信息员A、B角。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以灾害信息员履职尽责、工作实绩等情况为基本依据,重点考核灾害信息员对《国家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南通市查灾核灾工作规程(试行)》等制度性文件内容的熟悉掌握情况、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群众满意度情况等。

五、考核方法

(一)平时考核。平时考核以灾害信息员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及时了解掌握灾害信息员的日常表现,重点考核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阶段性工作目标的情况,以及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的表现等。

(二)年终考核。年终考核主要考核灾害信息员全年综合情况,包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市、区有关工作部署及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结合平时考核结果,确定年度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六、考核程序

(一)考核工作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考核的方式进行,镇(街道)组织对村(社区)灾害信息员进行考核,区组织对镇(街道)灾害信息员进行考核。

(二)和镇(街道)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灾害信息员要在本地区范围内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每年年底前推荐2-3名考核优秀的灾害信息员报送应急管理局(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七、考核结果运用

各地考核结果作为区级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全区年度优秀灾害信息员名单一般应当从各地考核优秀的灾害信息员中产生。

八、相关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灾害信息员作为基层灾情发生“第一响应人”,是做好灾情统计报送工作的关键,是防灾减灾救灾体系的中坚力量。各地要把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借鉴海门做法,有重点地解决镇村两级灾害信息员相关补贴问题,使灾害信息员责、权、利相统一。严格落实考核管理机制,提升灾害信息员的工作积极性、报灾专业性、预警及时性,充分发挥其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二)明确考核标准。各地要根据区级指导意见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形成本地区灾害信息员考核细则,每年逐级组织对基层灾害信息员的各项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送区应急管理局(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区级将结合各地考核结果,评选表彰优秀灾害信息员。

(三)强化结果运用。各地要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有针对性地奖励先进、鞭策落后,激励担当、促进发展,合理有效地运用好考核结果。对考核结果优秀的灾害信息员,视情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考核结果较差的灾害信息员,要及时引导教育,帮助查找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提高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