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水利工程汛后检查的通知
来源: 水利局 发布时间:2019-12-20 14:36 累计次数: 字体:[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各镇(区、园、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

今年汛期,我区先后遭受了多次暴雨袭击和第9号台风“利奇马”、第13号台风“玲玲”、第18号台风“米娜”等的外围影响,全区各级防汛部门严密组织、快速应对、科学调度,最大限度地降低了灾害损失。全区各类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取得了防汛防旱防台的全面胜利。在应对各类水旱灾害的过程中,仍有部分水利工程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水毁损失。为全面摸清水利工程险工隐患、薄弱环节和水毁情况,有计划地组织实施水毁修复和除险加固,请各单位按照查全、查细、查实的要求,组织开展水利工程汛后检查工作,并将书面检查报告和附表于11月20日前报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同时请将所报材料电子文档上传至区党政信息网水利局曹皓邮箱。我部将对自查情况进行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加强领导,全面检查各类水利工程。各单位要加强对汛后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迅速成立汛后检查小组,按照防汛工作责任制的要求,全面落实汛后检查责任制,对沿江堤防、穿堤建筑物、水闸、泵站、河道等水利工程进行全面、认真和细致的检查。进行图片收集和登记造册,做好检查情况总结和资料整理工作。

2. 突出重点,加大对薄弱环节的检查力度。各单位要按照工程类别,详细制定检查计划和工作指南,对各类防汛工程进行认真检查,尤其是针对今年汛期中出现的工程水毁和暴露出的安全隐患、薄弱环节等要重点检查,必要时对内部隐患组织进行专门的检测和分析,做到心中有数。

3. 高度重视城市防洪排涝工程检查。区住建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重点对城市行洪排涝河道、水闸、泵站和雨水管网等工程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工程安全隐患,提出处理措施;针对今年汛期强降雨期间暴露出的问题,对城区易淹地段和易涝区域要提出治理要求,落实好治理措施。

4. 加大河道清淤清障力度。各单位要对河道淤积、行洪障碍、非法码头、非法施工坝埂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各类违障建筑物、构筑物等阻水设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制定清淤清障实施计划和方案,落实清淤清障责任制。坚决制止新的人为设障行为,巩固清障成果,依法做好河道清淤清障工作。

5. 做好防汛物资器材的清点核查工作。各单位要按照分级储备、分级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对防汛物资进行全面检查、清点,对防汛抢险所耗用和过期变质失效的物料、器材要及时办理核销手续,并增储补足。

6. 制定方案,及早研究落实处理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认真梳理,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措施。对各类预案在实际操作应用过程中的效果,要进行评估,修改完善。对各类险工患段要建立信息库,制定险工患段除险加固、水毁修复计划和加固方案,认真进行加固处理。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纳入年度水利建设计划和财政预算,特别是重点险工患段要抓住汛后时机,争取落实资金,加快除险工程进度,确保在明年汛期前完成加固任务。

附件:1. 县(市)、区流域性河道堤防险工险段情况统计表

2. 城市防洪排涝工程病险情况统计表

3. 涵闸病险工程情况统计表

4. 泵站病险工程情况统计表

5. 防汛物资储存情况统计表

6. 河道障碍、淤积情况统计表

南通市通州区防汛防旱指挥部

2019年11月11日

关于开展水利工程汛后检查的通知--电子档.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