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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训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通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认真履职,依法及时处理了大量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劳动人事关系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呈现出制度机制不断完善、服务能力有效提升、队伍建设明显加强的良好态势。在公平公正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方面,通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致力公平,创建和谐。坚持公平正义,着眼于社会和谐,努力在调解仲裁工作实践当中构建和谐。把确保调解仲裁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作为重要前提,让社会、用人单位以及劳动者从仲裁活动中感受法律、认知法律、遵守法律;让当事人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争议案件。 二、致力公正,注重调解。以公正的理念指导规范仲裁工作,规范调解仲裁的行为,在案件的审理当中体现公正,提高公信力。注重程序公正、法律文书有信服力、庭纪庭风严肃。做到重调解、慎裁决,依托全区17个镇(街道、园区)劳动保障所设立了调解中心,设立金沙街道为全省乡镇街道调处中心创建示范点,发挥以点代面作用,同时加强各类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站管理,将大部分小额、简单的争议案件通过调解解决在企业、社区和乡镇(街道)。各类基层调解组织调解劳动争议案件占劳动争议案件总数比保持在50%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调解率达70%。对裁决案件严格落实法律规定的程序,做到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对疑难案件通过裁审对接机制与区人民法院进行沟通、会商,力求做到公平公正,防止办错案、办人情案,提高公信力。 三、致力高效,提升能力。把仲裁员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按照作风过硬、行为规范、业务精通、运作高效的要求,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素质锻炼,定期组织学习、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仲裁业务培训。近年来,组织仲裁员参加了南通市仲裁员技能大赛、仲裁庭审观摩以及裁决书评比等多项专题业务活动,仲裁员综合业务能力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提升。加大考核、培训、检查监督等制度的落实,努力建设一支能力强、作风硬、素质高的调解仲裁队伍。 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