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张亚标;曾晓焱;徐东;张颖倩; 建议/提案号: 027
标题: 关于通州区职工医疗保险尽快与南通接轨的建议
建议/提案内容:
  为企业职工办理医疗保险等是企业的义务,也是职工的一项非常重要的福利。
  但实际运行中很多职工反映,虽然通州“撤市设区”已七八年了,但家住南通的职工在港闸区等医院就诊无法报销。后了解到,通州的医保卡只能在市场规定的几家药房和医院使用。
  所以大家认为通州的医保应尽快与南通接轨,让广大职工享受较好的医疗保障。
 
承办单位: 主办: 协办:
答复日期: 2016-03-29
答复内容:

张亚标、曾晓焱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通州区职工医疗保险尽快与南通接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南通市政府《关于推进南通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的实施意见》(通政发〔2011〕93号)提出,到2013年底,全市逐步统一基本政策、统一待遇标准、统一经办管理、统一定点管理、统一信息系统;建立市级风险调剂金,增强医疗生育保障能力;逐步实现全市范围内“一卡通”管理服务,形成具有完善的政策体系、合-理的筹资机制、健全的管理体制、规范的运行机制和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制度。2013年1月1日起,我区医保信息系统在全市各县(市)中率先与南通市区并轨运行,通州区参保职工可在南通全市范围内医疗保险诚信信用等级为A级的定点医疗机构和A级定点零售药店直接刷卡结算,基本实现了统一医保政策、统一待遇标准、统一定点管理、统一信息管理。
  为进一步方便全市参保人员在南通市区及各县(市)异地就医划卡结算,根据南通市人社局《关于明确医疗保险市内异地就医划卡结算定点单位的通知》(通人社规〔2016〕1号)精神,2016年4月1日起,将市内异地就医划卡结算的定点单位明确为二级及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诚信服务信用等级为A、B级的其它定点医疗机构以及信用等级A、B级的定点零售药店,进一步扩大了市内异地就医、购药定点单位范围,方便了广大参保职工异地划卡结算。
  目前,考虑到定点医药机构的自律管理水平和协议管理水平、诚信诊疗、诚信收费和诚信服务的能力、公众信誉度等因素,全市范围内二级以下、信用等级未达A、B级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未能实现实时联网结算,下一步何时全面放开,我们将视情况发展,进一步和南通市有关部门反映、沟通,使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购药更加便捷。
  衷心感谢您对我区医保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一如既往地给予关注,并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