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 ;吴益祥; | 建议/提案号: | 022 | |
标题: | 关于提高新农合村卫生室门诊费用年度报销限额的建议 | |||
建议/提案内容: |
村卫生室作为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网底,在承担广大农民群众预防保健的同时,还担负着一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工作。特别是随着城镇化的发展,相当数量的农村劳动力迁移至城市,致使大量的“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出现,加之农村人口的快速老龄化进程和以慢性病为主的疾病谱变化,农村居民对健康服务的需求更加强调便捷性、可及性,常见慢性病、多发病首诊基本在村卫生室。但我区现行的新农合章程规定,村民在村卫生室就诊的医疗费用全年报销限额为45元/人。大多数村民普通感冒和老年人慢性病就诊几次就用完了,以后再在村卫生室就诊就不好按政策报销医疗费用。对此,老百姓意见很大。
为加快构建分级诊疗体系,满足农村居民小病不出村,建议区政府调整新农合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政策,适当提高村卫生室门诊费用年度报销限额,让新农合制度给老百姓带来更多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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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主办: | ;人社局; | 协办: |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答复日期: | 2016-04-15 | |||
答复内容: | 吴益祥代表: 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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