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沈凯军; 建议/提案号: 056
标题: 关于推进“水美乡村”建设的建议
建议/提案内容:     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上,要重点加强河道整治,建议做到“三个结合”:第一,等级河道与非等级河道相结合,以等级河道为主,以非等级河道为辅;第二,在河道整治地理位置落实上,要贯彻近与远相结合的原则,以近为主、以远为辅;第三,在资金配套上,要以区级为主,镇级为辅。
承办单位: 主办: 协办:
答复日期: 2015-04-01
答复内容:

沈凯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水美乡村’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我区启动“水美乡村”创建工作,在各地申报的基础上,经过审核,我区将十总镇、二甲镇余西社区居委会、东社镇香台村、东社镇平和村、刘桥镇刘桥社区、金新街道金霞社区、兴东街道孙李桥村、金沙街道港北村、兴仁镇徐庄村、西亭镇草庙村、石港镇四港村等1镇10村列为本年度“水美乡村”建设试点。试点单位采取“整村推进”方式进行水系整治,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建设目标。

目前试点单位的施工图设计已通过区级审查,“水美乡村”建设任务已经下达,相关镇(区、园、街道)作为建设主体,具体负责工程的组织实施。

在“水美乡村”的建设上,我们体现了三个原则:一是整治对象,主要以等级河道及沿路、集中居民点的非等级重要河道为主,其它河道和沟塘为辅;二是建设内容,主要以河道疏浚、河道整坡、河道清障、桥涵路配套为主,重要河道及节点河段的绿化标准适当提高,其余河段简易绿化;三是补助政策,区级为主,镇级为辅。对计划项目,区级经费补助标准为:《通州区农村河道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15~2017年)》已明确的建设项目按文件执行;未明确的岸坡绿化、非标涵洞、水景设施等建设项目为竣工审计价的90%。

感谢您对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南通市通州区水利局

2015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