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耿曹均; 建议/提案号: 102
标题: 关于加强农村养殖业环境污染治理的建议
建议/提案内容:
    从目前我区农村养殖业的状况来看,大部分养殖业造成环境污染较为严重,主要有粪便污染、水质土壤污染、大气污染等。由于养殖户环保意识差,畜禽粪便随意堆放,造成了工业污染、生活垃圾污染之后的又一大污染源。养殖户排出的污水,严重地污染了河道和地下水,高浓度的污水排入河中造成水质不断恶化,污水对周边农民的生产生活带来极大影响。畜禽粪便经过发酵后还会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这些气体不但破坏生态,而且还直接影响人们健康。为此,建议:
    1、要加强对畜禽养殖户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按照生态环保的要求,自觉落实环保措施,坚决控制将畜禽粪便乱堆乱排乱放等现象的发生。
    2、要严格项目审批。凡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养殖户,应当合理规划布局,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污染处理设施和各项治理措施必须验收合格方可养殖。
    3、要加强依法监管。环保等有执法权力的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要求养殖户严格按照养殖排放标准排放,对那些 污染严重,处理设施不全、治理不力,群众反应强烈的养殖项目,要责令限期整改,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不到位的要下决心予以取缔,还老百姓一片蓝天净土。
承办单位: 主办: 协办:
答复日期: 2015-04-01
答复内容:

 

尊敬的耿曹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养殖业环境污染治理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区畜禽养殖业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我区农村养殖业逐步成为农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和支柱产业,增加了农民收入,改善人民的生活水平。然而,随着养殖规模的不断扩大,不可避免的产生了大量的“畜产公害”,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突出,一些养殖户的畜禽粪便、污水任意排放、堆弃,苍蝇遍地飞、臭气满天熏。

至2014年末,我区年出栏万头生猪养殖场5家,年出栏3000头以上生猪养殖场6家,500头以上生猪养殖场10个,500头以下约有百余户;年出笼10万羽肉鸡养殖场3家,年出笼1万只以上肉鸡养殖户约20家;奶牛养殖场3家。据专家测算,平均一头猪一天排粪1.63公斤,排尿2.4公斤,冲洗废水0.7公斤;一只鸡平均一天排粪0.1公斤,全区年产生畜禽粪便量达50万吨。目前针对畜禽养殖污染的问题,虽然有关部门从组织实施沼气工程、申报畜禽养殖节能减排、发展有机肥料等方面采取了一定的措施,但是,仍有很大一部分畜禽养殖场,尤其是小规模的养殖场负责人环保意识不强,有的外地人租用本地人房屋、土地,无相关合法手续,养殖管理水平较低,将畜禽粪便、污水、垃圾随意堆置,简单、不及时处理、甚至不处理情况时有发生,导致养猪场、养鸡场周边空气腥臭、河流沟渠发黑发臭,污水横流,周边河流水质恶化,影响了周边群众的生活居住环境。由于畜禽养殖业是一个低利润的行业,养殖户经营状况普遍不太好,环保投入必将增加养殖成本,受市场影响,为了控制养殖成本,获得利润最大化,在环保投入上大打折扣是个不争的现实,企业主治理积极性不高,尤其外地养殖户更不愿投资,抱着“养一天算一天,实在不行就跑路”的想法,导致治理畜禽污染推进较难。

二、我区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措施

(一)综合治理方面。今年,通州区委、区政府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纳入全区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程项目,着重做好三个方面:一是编制通州区畜牧业发展规划,调整优化畜禽养殖布局,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制定养殖场(户)整治计划,出台相关资金补助政策。二是以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为契机,在十总、东社等畜禽养殖密集的地区,拟建设3座非规模化畜禽粪便处置中心,切实解决畜禽粪便污染问题,有效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目前,3个畜禽项目基本完成工程概预算和标底编制。三是动员搬迁、依法关停6家养殖场(包括3家奶牛场)。目前,已形成通州区畜牧业发展规划初稿和整治资金补助政策初步方案,关停相关企业名单已确定,已进入落实阶段。

(二)源头控制方面。为更好的规范生猪养殖和其他畜禽养殖,通州区环保局严把环保审批关,对在禁养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项目一律不得审批;对没有环保审批、验收手续的畜禽规模化养殖场限期补办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或不符合审批要求的养殖场坚决予以关停,对手续齐全的养殖场,但在经营过程中存在治理不到位,导致污染物超标排放,环保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三)综合利用方面。近年来,我区农委也切实加强了规模畜禽养殖业的扶持力度,重点扶持健康养殖、沼气工程、质量安全等,取得了一些成效。全区建成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25家,36个规模化养殖场实施了粪污水沼气治理工程。实施金羽禽业发展有限公司、华升蛋品生产专业合作社等5家养殖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同时积极引导发展有机肥料生产,目前我区已建有机肥料生产企业两家,设计年生产规模5万吨,生产的颗粒有机肥已投放市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大法律法规、政策及养殖技术的宣传力度

我区大部分中小养殖户的法律意识普遍不高,提高他们的法律、法规意识,有利于规范他们的养殖行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和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宣传规范养殖、污染治理的法规、政策,不断提高养殖户的环保意识、生态意识,自觉落实污染治理措施,有效控制粪便、废水乱堆乱放乱排等现象。

(二)严把新、扩、改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准入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对照《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条例》等规章,农业、国土和环保部门将按照各自职能,把好新、扩、改建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准入关,从选址建厂入手,对不符合畜禽养殖规划的项目农委不申报立项、环保不审批,对符合审批条件的畜禽养殖场严格把关,要求其按标准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治理设施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养殖,从源头减少养殖粪污的不达标排放。

(三)强化职能部门联动,加强日常环境监督

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对环保设施不到位、造成环境污染的养殖场不扶持。同时对照现有的法律法规,加强监管,尤其是居民反映强烈的非规模养殖点,经查实确实存在环境污染行为又不履行治理义务的,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加大惩处力度,对违法排污行为严格执法,直至取缔。

总之,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监管,要实施分级管理、加强部门合作,采取多管齐下的宏观性管理手段,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实施全过程环境管理,严格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污染防治。要积极引导、支持和鼓励对畜禽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从源头减少排放,降低治理成本,提高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真正实现畜禽养殖业的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通过以上措施,相信我区农村养殖业环境污染会得到改善,最后对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表示衷心的感谢,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提升工作水平,以实际行动来报答您对环保工作的支持!

南通市通州区环境保护局

2014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