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刁玉芬;于季华; 建议/提案号: 012
标题: 关于继续加大对高新区科技创新支持力度的建议
建议/提案内容:

201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高新区科技创新工作取得长足进展,科技之窗主体工程封顶,科创大厦将于今年上半年投入使用,建成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和省科技金融服务中心,新增省级孵化器1家。2015年,高新区将紧紧围绕建设国家高新区的要求,提高标准、加大力度,全力实施“创新驱动、产城融合”两大战略,争取在国家级高新区科技评价中争先进位。为此,建议区政府能在高新区科技载体建设、创新平台搭建、科技项目配套等方面继续给予支持。

一是支持科技创新载体建设。2014年,区政府和高新区共同出资组建江苏通科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助推科技新城的建设与发展,并取得良好成效。目前,随着科创大厦回购等工程款的支付,担保基金、并购基金等各类基金的设立以及各类公共平台的搭建等,通科公司各类财务支出日增,今年,还将按照市领导加快建设生物医药产业园的要求,启动生物医药孵化平台和公共实验平台的建设,资金周转压力较大。为此,建议区政府能建立长期投入机制,在科技新城初创期,每年安排财政资金由高新区1:1配套给予支持。

二是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目前,在各类研究院、技术转移中心、公共服务平台的引进过程中,前期费用较大,2014年,高新区共建各类科技平台的支出就超5000万元。今年,高新区正与苏州纺织丝绸研究院、中铝等大院大所洽谈合作。建议,区政府能安排科技专项资金,对高新区新引进的各类科技服务平台项目,根据合同金额按一定比例给予支持。

三是给予科技项目配套支持。随着科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科技项目的申报大多要求由地方给予一定配套,如省科技项目联合招标就要求地方不少于1:1进行资金配套,一些地方的配套比例达到了1:2。建议区政府能视项目申报情况,支持高新区积极争取市配套资金,不足部分由区进行配套。

承办单位: 主办: 协办:
答复日期: 2015-04-01
答复内容:

刁玉芬代表、于季华代表:

感谢对高新区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和关注。二位代表提出的关于继续加大对高新区科技创新支持力度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创新载体建设情况

目前,高新区在建创新载体建筑面积55万平方米,均加紧建设。

科技之窗已实现主体结构封顶,正在推进幕墙、室内装修、智能化、楼宇亮化、景观配套等工程,预计年底竣工投运。重点打造四大功能板块:技术研发、创业孵化(加速)、科技金融、综合配套;布局上主要是建设“三区三园三院”:总部经济区、综合孵化区、专业孵化区,大学生创业园、留学生创业园、创意设计园,建筑研究院、海工研究院、纺织丝绸研究院。

科创大厦主体工程竣工,进入室内装修阶段,下半年可投入使用,建设以智慧软件为主题的专业化园区。着重打造三大平台,一是孵化平台,成立南通诚创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以此为主体运作智慧软件园。孵化培育发展移动互联网、电子商务、软件服务外包等产业。二是研发平台,以中科院软件中心为龙头,打造智慧软件园研发平台,同时招引一批研发团队和企业。三是支撑平台:引入云平台(PaaS)及数据中心基地(iDC),提供信息化软件开发及运营的公共服务外包平台;引入甲骨文(Oracle),打造IT人才培训基地;引入江苏虚拟软件园,为园区企业及区内企业提供软件服务外包业务。甲骨文实训、中科天艺、广和软件、连邦软件等一批项目即将入驻。

全力推进科技招商,今年以来,已注册科技型项目14个。引进中玖投资等科技金融机构3家。江苏产业研究院苏州纺织丝绸研究所成功落户。

二、关于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情况

发挥政府引导、企业主体作用,围绕产业创新需求,引进和建设各类公共服务平台。高新区层面,加快推进家纺研究院、船舶海工研究院、现代建筑研究院建设。其中,家纺研究院以突破家纺共性关键技术为重点,建成辐射全国的家纺产业技术创新和服务基地;船舶海工研究院以产学研为基础,以海兰信基金为依托,借助市场资源,助推德国、挪威等在谈项目落户,做大做强海工产业;现代建筑研究院以智能化管理和节能环保为重点,加强现代建筑产业技术项目的研究开发,加快以新型建材开发为重点的中试基地建设,筹建绿色建筑星级评定中心,努力走出一条具有区域特色的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之路。同时,积极筹建中铝中试研究院、苏州大学纺织研究院和压铸检测中心。企业层面,依托公爵新能源汽车,建设中国工程院江苏公爵新能源汽车研究院;依托中广核中科海维,建设电子加速器研究院,打造以质子医疗加速器为核心的核医疗产业园;依托中国供销集团国际棉花交易中心,建设交易额超300亿元的现代化电子交易服务平台。

三、关于科技项目配套支持情况

为加快实施“一区一战略”,培育南通高新区主导产业,经区委、区政府和南通高新区多次向省科技厅汇报、沟通,现省科技厅已同意与南通高新区围绕“海洋工程装备关键技术研究”、“现代制造关键技术研究”两个方向开展联合招标。

根据《江苏省科技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和《2015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指南》要求,省地联合招标项目地方应按1:1的标准给予资金配套。目前,关于项目配套资金的请示已报区政府待批。

南通高新区管委会

201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