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葛锋 建议/提案号: 9
标题: 关于推动乡村振兴需要用地指标保障的建议
建议/提案内容:

当前面临的困难:党的十九大对乡村振兴提出战略方针“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从乡村业态、环境、乡风、治理、生活多方面诠释了乡村振兴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当前政策乡村振兴用地,多以集体建设用地为主,现导致规划建设用地保障不充分,成为制约乡村振兴项目落地的重要因素。乡村振兴用地面临不能批、不能用、不能建、不能硬化等突出难题,较大程度上制约了乡村振兴的进一步发展。

建议:1、上级职能部门要对今后实施乡村振兴示范村的用地需求,进一步把政策向争创示范村的村居倾斜,优化服务,请求将加快对示范村集体建设用地审批力度,不断激发乡村振兴创建活力。要统筹增量存量,加大用地保障力度,充分保障乡村振兴、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建设用地规划指标。2、对乡镇、村庄规划的实施和监督管理,要保留一定的弹性,建议乡村建设用地数量指标及其空间布局由地方结合乡村振兴需要予以保障,确保项目落地。3、按照建设规划用途放活的原则,实行旅游项目点状用地改革,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的旅游设施(含旅游厕所、小卖部、服务中心、度假小屋、公墓的建设、党建广场等)点状用地,在不占用生态红线、不占用基本农田,不破化耕地耕作层的前提下,可按原用途管理,无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使用手续。

承办单位: 主办: 资规局 协办:
答复日期: 2022-07-13
答复内容:

葛锋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推动乡村振兴需要用地指标保障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主动策应乡村振兴战略,助推美丽乡村建设。

一、加强规划引领,助推乡村振兴。围绕乡村振兴实施战略,科学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进一步优化生产、生活和建设空间。经过我局积极争取,《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达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规划流量指标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71号),下达我区村庄规划专项流量指标为1000亩,根据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睹史院村等30村的规划发展需求,分配石港镇睹史院村等30村村庄规划专项流量指标33.9643公顷(509.46亩),其中涉及石港镇2个村,村庄规划专项流量指标2.01公顷(30亩),确保项目落地。

二、优先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涉及乡村振兴示范村和先进村新增建设用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旅游设施点状用地仍属于新增建设用地范畴,各镇可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来落实建设用地指标。

三、点状用地属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号),明确利用农村本地资源开展农产品初加工、发展休闲观光旅游而必需的配套设施建设,可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不突破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等约束条件、不破坏生态环境和乡村风貌的前提下,在村庄建设边界外安排少量建设用地,实行比例和面积控制,并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和供地手续。

四、编制生态修复规划。下一步我区将编制生态修复规划,科学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耕地利用率,提升公共服务设施水平,盘活存量闲置,以规划引领支撑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