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 马云冲 | 建议/提案号: | 106 | |
标题: | 关于加强对国有固定资产(闲置办公用房)管理和合理调配使用的建议 | |||
建议/提案内容: | 因机构改革,单位合并撤销等各种因素,很多单位的原办公用房变得闲置空关。如:原通州地税局位于朝阳路地段的办公用房已经闲置很长时间;原教育局位于北洋桥附近的木工场,该单位已经撤销近20年,据说租赁给他人使用; 最典型的是原区人武部搬迁后,老办公楼有四层,底层东侧是婴儿用品店租用的仓库,甚至一部分被改造成人武餐厅。底层西侧为医患调解中心使用,二层原是社会矛盾调解中心用房,房源多于人员,其余空关着。 一旦有纠纷调解,处于市区人口密及的地段,且面临城区主干道,围观群众、肇事者双方、公安民警、住宅小区业主,挤满人,因而有人放大、扩大事实真相,造成负面效应。楼房前的场地也长期无人管理,影响了区“创建”的形象。全区这样的现象还有不少,这是管理不善,闲置办公用房没有合理使用造成的结果。 建议: 1、区政府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研,摸清楚现有闲置办公楼的现状,出台相关管理规定。 2、彻查国有闲置办公用房长期以来被个人或单位侵占原因,作出相应的处理;借用的要查相关手续是否合法;租用的要查谁收的租金,非法收取的应全部上缴财政。 3、建议空闲办公用房的调配应向社区、居委会或者是相关公益事业单位倾斜。多余的空闲办公用房可向社会、个人公开竞租,充分发挥空闲办公用房的效益。 4、拥有闲置办公用房的单位和部门,应充分负起责任,管理好闲置办公用房和周边的场地,积极配合区创建工作,树好文明城市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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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主办: | 财政局 | 协办: | |
答复日期: | 2022-06-21 | |||
答复内容: | 马云冲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国有固定资产(闲置办公用房)管理和合理调配使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建议中提及到的税务部门资产,因其系垂直管理部门,不属于我区级国有资产管理范畴。经了解,税务部门今年也将加强闲置资产管理,盘活闲置办公用房列入了工作计划。原教育局的木工场我局已于2017年盘活,移交国有公司出租经营,目前处于出租状态。人武部资产属部队资产,原人武部办公楼资产为人武部所有,资产由人武部借给区司法局下属单位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使用。 近年来,我区不断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优化管理流程,完善相关制度,规范资产使用行为,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加大对闲置资产的盘活利用,多措并举地确保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一、进一步健全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制度体系 我区先后研究制定了《南通市通州区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南通市通州区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细则》《南通市通州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等管理制度,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已初步形成,确保了各行政事业单位在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二、进一步加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盘活 为全面摸清存量房屋资产底数,我区2018年在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全面开展房屋土地资产的清理盘活工作,经统计,区级行政事业单位上报办公用房共1937处。根据《通州区区级国有资产清查盘活工作方案》要求,我局聘请了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区级国有资产重点核查工作,初步了解了闲置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 根据清查核查结果,我区组织开展了房屋土地资产盘活处置工作,根据“先易后难,分批推进”原则,已盘活三批共62处国有资产,盘活金额2.87亿元,其中,盘活至国有公司42处(包括部分教育、卫生、法院、国土、市监、公安等办公用房),出售1处(建工大厦19层办公用房),移交乡镇14处(包括卫生、法院、公安、国土等办公用房)。同时,组织开展区级公有住房专项行动,将5处公有住房盘活至国有公司,盘活金额91.95万元;将7处公有住房拍卖,成交金额458.5万元。 我区还陆续将散落在各镇街的闲置资产移交属地政府管理,如将忠义派出所闲置房屋移交东社镇,作为村居用房。二爻小学老校区、原余西小学、原兴东小学、原忠义初中、原兴仁卫生院、纱场卫生院、骑岸卫生院、五甲派出所移交属地乡镇。将社会公益性配套用房如中瑾翰铂府三至五层交由新三园村使用,金霞北苑房产交由金霞社区使用,翰林御花园交由太山村使用,进一步提高了闲置资产使用效率,避免了资产浪费与损失。 三、进一步优化房屋资产管理机制 为促进国有资产出售、租赁等行为更具公开化、透明化和规范化,近年来,我区先后制定了《南通市通州区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租赁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明确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拍卖(租)业务流程的通知》,强化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售等行为的过程管控,将国有资产使用收益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阳光运营和规范收益。组织开展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出租出借专项检查,及时向相关单位发送提醒函,纠正违规行为,堵塞漏洞,防范风险。组织开展区直行政事业单位评估及拍卖(租)定点服务机构公开采购工作,统一服务费率标准,降低资产处置成本,进一步提高资产处置收益,实现效益最大化。 四、进一步加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安全管理 我区每年发送《关于加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切实履行好国有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将国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范围,定期具体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房屋安全隐患要迅速制定解危应急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同时,进一步明晰行政事业性房屋的租赁范围,严禁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从事“黄、赌、毒”、传销、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将房屋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切实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下一步,我局将督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完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将区级办公用房纳入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闲置办公用房由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统一调配使用,对不再使用的办公用房由我局组织盘活,通过多渠道加快资产盘活变现,切实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增加区级财政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