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 ?徐卫国 | 建议/提案号: | 175 | |
标题: | 关于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的建议 | |||
建议/提案内容: | 2021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西宁市文亭巷社区考察时强调:一个社区要搞好,一定要有非常强的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组织,把社区各方面服务搞周到,把群众自治性的事情组织好。近两年,尤其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广大社区工作者不畏艰难、无私奉献、坚守岗位,取得了巨大工作成效,社区干部作为社区工作者队伍中的“主心骨”,更是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通过日常工作体会和专题调研,我发现当前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问题,如:思想理念和能力素质与新的工作要求不适应;部门摊派的任务较重,社区干部负担重;教育培训与考核评议不够科学等问题。 现就如何更好地发挥社区干部队伍的作用,加强社区干部专职化建设,提出如下建议。 一、建设专业化的社区干部队伍 (一)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队伍。党组织书记是社区的“领头雁”,突出政治标准,探索社区书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建立“见习社区书记”制度。常态化选派递进培养后备干部到推进党建引领城乡社区发展不力的社区担任“第一书记”,在指导帮助社区的同时,提高群众工作能力。 (二)畅通社区干部进入渠道。注重从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专合组织负责人、机关企事业干部、驻村干部、议事会成员中选拔社区专职工作者,积极鼓励本地籍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通过公开考试进入队伍。 (三)规范社区干部的退出机制。制定选任社区干部和公开招聘社区干部退出情形,避免社区干部岗位成为铁饭碗,倒逼工作创先争优。 二、深入推进社区减负工作 (一)开展社区减负专项督查。由相关部门开展社区减负落实情况专项督查。进一步清理和精简社区各项考核、会议、各类检查,严格规范社区印章使用管理,切实解决社区行政事务多、检查评比多、会议台账多、不合理证明多等问题。 (二)完善街道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建立街道社区工作事项准入评审会议机制,明确职能部门不得随意将工作职责下放到街道社区,完善人随事转、费随事转、权责对等原则提供相应制度,引导街道社区聚焦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的主责主业。 (三)发挥群众自治主体作用。全面推行“多元参与·协商共治”社区自治模式,切实转变“大管家”思维,构建以社区两委引领、自组织牵头、社会组织支持、居民共同参与的社区治理模式,规范引导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机构等多元主体有序参与社区治理,厘清社区和居民权责边界,减轻社区负担,提升社区服务效能。 三、健全社区干部管理监督机制 (一)严格执行“AB”岗坐班制度。每个社区每天至少安排2名社区干部坐班,坐班时间与延时服务时间相同,提前及时向居民公示,确保群众办理业务不空跑。 (二)建立分层的系统培训体系。着眼于社区营造、心理学、法律、规划、工程等专业知识教学,分层建立培训计划,运用“线上+线下”手段,引入专业化的社区工作实务教学,增加外出考察学习计划,强化对党建引领城乡社区发展治理的理解和实践操作能力。 (三)构建科学合理的考评体系。建立以专业服务能力、工作业绩、理论水平为核心,以学识水平、职业资格、社会经验为基础,以创新实践成果为要素,考虑岗位性质特点,体现差异化考评,逐步建立奖惩结合的综合考评体系。 四、加强社区基本保障 (一)提升社区干部待遇。建立社区干部薪酬待遇正常增长的机制,稳妥社区干部待遇,让社区成为人才“集聚地”。 (二)加大社区经费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鼓励各类资金投入社区发展治理。着眼解决社区发展不充分、不平衡问题,科学遴选党建引领、服务居民、社区营造、居民自治、网格化管理等社区发展治理工作成效突出的社区和镇街,给予优先支持。 (三)建立社区干部发展机制。探索建立选拔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到镇街领导班子任职;选拔优秀的社区干部纳入区事业单位综合管理岗位定向招聘范围,继续落实一定比例优秀社区干部晋升为事业编,增强社区干部的职业认同感和吸引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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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主办: | 民政局 | 协办: | 组织部 |
答复日期: | 2022-06-06 | |||
答复内容: | 徐卫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正如您所说,社区干部作为社区工作者队伍中的“主心骨”,直接面对广大社区居民,工作繁杂,任务艰巨,岗位光荣。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承担了区域摸排走访登记、24小时点位值守检查、居家留观人员生活保障和每日测温登记、大环境消杀、疑似病例流调及密切接触者的管控等大量超负荷的工作任务,可以说社区干部为居民的生命安全提供了坚强保障,充分展现了社区干部的责任和担当。 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业务精、能力强的社区干部队伍,是加强社区建设的首要任务,这也是我们一直努力的方向。但是近年来社区干部工作任务越来越重,原因也是多方面的。为此,区领导多次深入社区调研,2013年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意见》就社区干部职数、社区干部来源渠道、社区干部选任程序、社区干部培训制度、社区干部经济报酬、社区干部持证上岗制度、社区干部退出机制等均作了明确的规定。一是明确了城市社区干部职数。目前,我区城区各社区服务人数在10000人以下,服务半径在1公里以内。按照市文件规定,每个社区以平均7个人的编制配备。二是扩大社区干部来源渠道。社区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先安排符合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提倡社区党组织班子、社区居委会成员与业主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鼓励社区民警、群团组织负责人通过民主选举程序担任社区居委会成员,鼓励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到社区帮助工作或建立经常性联系制度,鼓励高校毕业生、复员军人等社会优秀人才到社区担任专职工作人员,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或退休党员干部、社会知名人士经选举后,担任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三是规范社区干部选任程序。社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按照程序要求规范操作,以过程的合法性保证结果的有效性。按照《通州区镇(区)选聘村(社区)后备干部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规范选聘社区后备干部。按照45岁以上现职社区干部与后备干部不低于1:1的比例,建立社区后备干部人才库,并加强跟踪考察、动态管理和培养锻炼。要探索引入竞争机制,使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成为选任社区干部的方向。社区党组织换届,要采取“公推直选”的方式产生新一届党组织领导班子,进一步增强社区干部的责任感和在群众中的公信力。 此外,区委、区政府于2021年起,落实了一定比例优秀社区干部晋升为事业编;探索建立社区干部职业化机制等举措。通过一系列的利好政策,不断增强社区干部的职业认同感和吸引力。 徐卫国代表:社区是社会的基本细胞,社区干部是连接百姓和政府的重要纽带,社区干部队伍的稳定至关重要。民政部门作为社区建设的职能部门,将责无旁贷地为社区干部的待遇改善和成长进步积极呼吁。同时,也请大家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社区建设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