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徐建锋 建议/提案号: 147
标题: 关于加强物业服务企业规范化管理的建议
建议/提案内容:

今年人代会上,区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实施住宅小区物业提升行动,争创省市级物业规范小区3个,提升民生温度。”听闻此言,人大代表为之较好。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我区居住小区越来越多,越来越大,参与物业服务的企业也越来越多,物业管理已成为影响城市小区居民生活品质的重要因素。经过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可以看出,好的物业公司对小区管控十分有效。目前,我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绝大多数是由物业公司市场化运作,但同时也出现有物业公司的物业管理与业主的矛盾。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多,已成为社会的敏感话题,暴露了物业公司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物业服务费的收费与所承担的物业服务不对应,许多小区的物业管理过于简单,仅停留在清洁、门卫的层面,并没有将关键的小区消防安全、门禁安保等落实到位,甚至也未能按照物业服务合同进行规范服务。

2、物业公司过于关注小区的经营活动,借业主的门面房等公共资源获取利益,比如,水榭花城小区,物业企业通过门面房出租,电梯广告等获取收入,业主一无所知,同时,对业主公摊的公共能耗费等也不是据实收取,而是统一300元每户每年收取。企业的收支不仅混乱,而且也不公开,无公布收费和使用情况,业主对此不满。

3、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关系,有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感觉,对业主缓缴、拒缴物业费情况,物业企业未能从物业管理公司自身查找问题,而是能收就收,不收就不做的想法,形成恶性循环,给业主造成“花钱买罪受”的感觉。

为此,希望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予以关注,加大对物业公司的规范经营管理,建议做好以下几方面:

1.加强对物业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工作,通过开展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活动,提高物业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法治意识和服务意识,同时提升业主的法制水平,引导业主主动缴费,营造良好的社区氛围。

2.强化对物业公司服务企业行为的指导作用,在进出小区的醒目位置全面公示物业服务企业在该小区的收费标准和服务内容,以便物业企业对照执行,业主开展监督。

3.加大对物业公司的财务审核和监管力度,督促其在进出小区的醒目位置公开应由业主知晓的收支情况,加大对其不当收费行为的监管力度。

4.建立健全物业公司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加强物业资质审查和市场准入把关,进一步完善我区物业服务标准,规范物业服务行为,强化“红黑榜”评选制度,形成以质论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机制。

承办单位: 主办: 住建局 协办: 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与规划局
答复日期: 2022-06-27
答复内容:

徐建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物业服务企业规范化管理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区物业管理工作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深入贯彻《民法典》、《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南通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严格按照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热点难点,构建长效管理机制,积极推动全区物业管理工作提档升级。目前,全区共有各类住宅小区496个、总建筑面积约2726.28万平方米。其中,商品房小区145个(城区按等级实施物业服务的商品房小区有90个),由属地政府提供基础物业服务的拆迁安置小区101个、老旧住宅小区250个,全区已实现基础物业服务全覆盖。 诚如您建议中所言,随着我区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房地产业的持续发展,居民小区数量越来越多,物业矛盾纠纷也越来越多,已然成为社会敏感话题。

下一阶段,我们积极采纳您的意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健全物业管理长效机制。按照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区级指导、属地主抓、社区参与”的“三级管理”体系,推行“三位一体+业主委员会”管理模式,构建以业委会为主体、“单元长、楼长”为基础的网格化管理网络。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有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物业管理工作组织领导到位,机构人员到位,重心下移、齐抓共管工作推进到位,促进辖区内物业管理水平的提高。通过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小区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物业服务行业诚信体系、与文明城市创建考核及“12345”热线互联互通等多种途径,逐步提升物业管理综合治理能力。

二、加强对物业企业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全区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维护正常有序的经营环境。继续推行我区物业服务规范化建设检查,并将规范化检查行动由城区向镇区覆盖,做到常态化、专业化。同时,我们将物业管理规范化与文明城市创建考核 “两结合、两促进”,确保检查专业、结果权威,促进全区物业服务水平有序提升。加快推动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一系列的检查、评比活动建立完善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系统,强化物业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将物业服务企业的不良行为及业主的投诉查处情况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利用“红黑榜”制度向社会公布。对进入“黑榜”,我们进行警示约谈,取消其参与项目招投标资格一年。

三、强化从业人员培训。积极推进多种形式、多种途径的学习培训制度。今年,我们开展了物业“微讲坛”培训,将专家请到街道、社区,对物业管理人员、物业从业人员进行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如何成立业委会及物业管理服务等方面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了物业行业管理人员及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

四、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大力宣传《民法典》、《江苏省物业管理条列》和《南通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的政策法规,提高全社会对物业管理工作的认识和认同,让百姓更多的了解物业服务。提高业主花钱购买服务的意识和认识,了解物业服务的重要性和必然趋势,通过购买物业服务来提高生活质量。

感谢您对我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